无障碍| | 移动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罗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罗定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3-10 11:30 来源 :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 -字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310日至2025316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黄鼎章,联系电话0758-3811339,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29号自然资源局306室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

        

    附件罗定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公示表(第一批)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25310




TOP】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政府在线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