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罗定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第一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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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547号)、《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罗定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黄鼎章,联系电话:0758-3811339,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29号自然资源局306室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