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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罗定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81MB2D088688/2024-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罗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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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日前,《罗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标志着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启用。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 支撑罗定建设成为云浮市“ 南江古邑、粤桂枢纽" 。

《规划》要求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罗定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6.23平方公里(54.94万亩),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7.47平方公里(50.62万亩)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1.6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9.87平方公里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4.72亿立方米。

《规划》批复要求,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下一步,我市将以《规划》为总纲领,继续构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并统筹协调好各行业专项规划;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罗定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国土空间规划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