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设立依据 | 收费文件 | 收费标准 | 执收单位 | 说明 |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1 | 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粤价〔2002〕284号,粤价〔2013〕112号。 | 罗府办函[2016]26号 | 1、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按干部职工人数计算)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20元(人/年); 2、居民住户(含出租屋租户,另五保户免收)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6元(户/月); 3、宾馆(旅店)、酒家(饭店)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200-400元(家/月); 4、门店、饮食小店、固定摊档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30-40元(卡/月); 5、市场处临时摊档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2元(档/天); 6、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及个人(按建筑面积计算)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1元(平方米); 7、市场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0.30元(平方米/月); 8、停车场城区清洁卫生费(含生活垃圾处理费)0.20元(平方米/月)。 |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我局委托由罗定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收取水费时代收 |
| 2 | 污水处理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粤价〔1999〕291号,粤价〔2008〕257号,粤价〔2002〕370号。 | 罗发改[2016]26号 | 1、市城区(包含罗城、素龙、双东、附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户0.95 元/m3,非居民用户1.40元/m3。 2、各镇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用户0.85 元/m3,非居民用户1.20元/m3。 3、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排水量计算,排水量按用水量 90%折算;对产品以水为原料和生产过程中蒸发量大的单位,污水处理费按实际排水量计算。 |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区的污水处理费由市城乡建设局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各镇街的污水处理费由镇街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 |
| 3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粤价〔1996〕104号,粤价〔1997〕33号,粤价函〔2013〕686号。 | 罗价复[1997]16号 | 1、经营性占用0.5元平方米/天 2、修建和其他临时占用道路0.4元平方米/天 |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