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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81MB2D26468J/2021-0027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8-25
名称: 加强商品砼质量管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双控”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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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品砼质量管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双控”关

发布日期:2021-08-26  浏览次数:-

      近期,我市砂石、水泥、掺合料等混凝土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质量波动较大,且价格大幅攀升,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成本增加、质量控制难度加大,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异常情况时有发生,给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带来较大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使用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委托市质监站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2021年8月13日市质监站联同市检测站、在建工程项目抽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并对主要原材料进行抽检。

      一、检查范围及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包括混凝土用原材料砂、石和出厂混凝土试块等进行了抽样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即进行了现场讲评,要求相关企业限时落实整改工作。检查存在问题如下:

1、个别企业的原材料检验如水泥、砂、石等试验记录的信息不全,无试验员签名和报告无盖章。

2、部分企业对原材料进场验收、检验等环节把关不严,缺原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和原材料进场检验台账。

3、部分企业未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台账和混凝土交接验收资料不齐全,出厂产品抽样、检验信息不完整。

4、部分企业对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试验和验证不够重视,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试验量不足。

5、现场抽取机制砂、碎石各1个样品,经检验:其中机制砂含泥量、泥块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

      二、工作要求

      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组织进场验收,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把预拌商品混凝土进场质量关。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混凝土试件成型及养护设施,并加强养护过程管理。不得留置未按规定标识的混凝土试件,不得要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代作、代养混凝土试件。施工单位应根据混凝土分项工程特点编制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方案,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技术交底。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混凝土拌和物中随意加水。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严格按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早期护理和养护。

      二是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发现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要求项目停止使用。发现有其他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制止。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理。

      三是各商品混凝土企业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原材料进场检验和送检,落实混凝土质量出厂检验制度,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所有进场的原材料都要按规格、型号、批次、批量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逐一对应的检测试验台账。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数据应独立存档备查,出具的配合比报告必须和实际生产情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