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定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职责移交的通告
根据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共罗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罗定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罗定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下称“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全罗定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为确保职责顺利移交,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7月1日零时起,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不再受理我市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正式移交至市医保中心。
二、市医保中心设在罗定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罗定市龙园路117号,联系电话:0766-3899039。
三、市医保中心服务窗口设在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罗定市龙华东路万汇广场E座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2、23、24号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766-3812063。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机构职责移交期间,若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等办理医疗保障业务造成影响和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罗定市医疗保障局
罗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