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鼓励社会监督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罗定市工信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0766-3929506。
二、发现以下行为,即可举报:
(一)企业存在超员、超量、超时、超产行为的;
(二)企业证照不齐,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安全评价、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
(三)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构的;
(四)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内制造包装工业炸药的;
(五)正常生产的民爆生产工库房违规进行施工作业的;
(六)重载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车停放在无防护场地内的。
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额。举报并经核查属实,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0元至1000元;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配合调查取证;落实对举报者的隐私保密。
五、本制度自2024年7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