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10月28日,云浮市委第八交叉专项巡察组对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2022年12月15日,云浮市委第八交叉专项巡察组向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时不我待的责任担当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云浮市委第八交叉专项巡察组反馈会议召开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整改期间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原因,自己带头认领整改问题,落实各股室单位的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和建立整改落实责任清单,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工作职责,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尤其是分管工作范围的问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系统思维,推动成果转化。党组注重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职能工作的重要抓手,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完成巡察整改政治任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决策及上级党委工作部署不到位。
(一)学习不深透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议第一项议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会议精神。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16日,召开党组会23次,执行了第一议题学习23次,会前认真准备学习材料,会上结合农业农村实际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深不实的问题。
(1)今年以来,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3次,并开展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粮食安全重要性认识的行动自觉。(2)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粮食生产计划下达到各镇街,细化分解到村组,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根据局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了《粮食生产联系工作方案》。(3)强农惠农政策方面,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粤财农〔2022〕186号)文件精神,谋划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补贴总额预计4106.74万元,具体以省核定最终补贴标准和全市上报补贴面积再行落实;二是切实保障粮食安全,降低农民种粮风险,根据省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将加大力度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水稻保险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4)狠抓“藏粮于地”工作,去年秋收以来,已完成4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强化落实“藏粮于技”措施,一是在去年主推主导品种56个、主推技术19项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根据上级农业科学部门最新良种良法,适当对去年主导品种及主推技术进行增删;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稳住粮食基本盘,于3月15日上午在罗平镇举办2023年罗定市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进行全市范围内农业技术培训。
3.关于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1)在局党组会议严格落实学习在先制度,单位召开各类会议时,将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2)形成常态化学习。2023年1月30日局党组及时从市委市政府获取中央一号文件,并及时按照保密工作流程于2月2日进行了深刻学习,2月16日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中央一号文文件精神。各分管领导会后及时组织业务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结合实际讨论如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
经过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截至目前财政已经批复15笔共1187.2381万元,并已全部支出。后续将继续跟进还未批复的资金申请。
5.关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1)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乡振局〔2021〕62号和《罗定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农组〔2022〕1号)相关管护责任要求按照“市统管、镇街监管、村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谁权属谁管护,落实镇街村的监督管护责任,后期我局将加强对镇街村的指导和监督,让扶贫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2)加强对镇街村督导力度,指导其对属地光伏项目实施专人管护,落实定期检查、排查和清洁工作,确保年度或同比季度发电量保持稳定,确保扶贫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从2022年9月开始,农业农村局领导不定期到各镇街督促指导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1月已经对20个镇(街)走访指导完毕,并抽查部分光伏电站2021-2022年度发电量情况,抽查结果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发电量基本保持稳定,各镇(街)、村级光伏电站已经落实专人负责清洁、管理。(3)拟制定将罗定国资实施光伏项目交由属地镇街管理,在收益中提取管护费用,落实专人管护。
6.关于对资金预算执行缺乏监控的问题。
(1)加强了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主动服务,确保项目按实施方案执行。(2)认真学习省农厅、财政厅有关项目建设要求、资金管理文件,学深悟透文件的具体要求并落实到项目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杜绝这样的情况再度发生。
7.关于撂荒耕地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经全市各镇街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2月中旬,全市已完成省下达连片15亩图斑地块复耕面积7511.854亩。
第二方面问题,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
(三)关于“项目前期论证和入库储备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
8.关于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入库论证不足,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建设后闲置的问题。
经联合龙湾镇开展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了解设备闲置原因,以市场为导向,发挥设备生产作用,当前企业已将保鲜库及干燥机投入运行,用于存贮南药及为周边村民冷藏农产品,产生效益,达成联农带农的目的。
(四)关于项目执行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9.(1)关于11个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超期的问题:我局业务股室督促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倒排验收时间,安排足够熟悉业务的人手,迅速完善验收资料,及时做好各项目的验收工作。经过共同努力,2018年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在2022年4月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2022年11月全部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度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至目前已完工并转入竣工验收前期工作。
(2)关于“一村一品”项目验收率低的问题:截至2023年3月下旬,已完成项目建设45个,其中由镇(街)联合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自验的项目共计31个,剩余未完成自验项目将由我局继续督促所在镇街与企业抓紧自验。
(3)关于“一事一议”项目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继续跟踪财政部门尽早拨款。
(4)关于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没按期完成验收的问题:经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已完成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直接选取竣工验收服务单位。我局已于2023年1月13日和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服务合同。目前,竣工验收服务单位正开展相关工作。
(五)关于“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2022年12月9日接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局股室人员马上组织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验收单位代表到两个项目区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工程完好,但确实存在个别渠道未按设计要求设置砖柱和横撑。2022年12月10日下午召开整改会议,决定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在监理单位督促下,施工单位对2018年度华石镇高标项目Q16、2019年度华石镇高标项目GQ5及存在类似问题的渠道进行整改,按设计要求补建砖柱和横撑,2022年12月31日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质量差的问题。
(1)落实了双东街道办工作组到项目现场实地勘察并制定整改措施。(2)业主方双东街道办已责令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质量要求进行修复,目前已整改完成;罗定市城区管道改造工程涉及双东工业路和站前路(双东镇政府门口-东临天下),施工单位广东恒沣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施工完成后将按照原地貌对涉及路段进行恢复。(3)举一反三,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和镇街的协调联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质量管理。
(六)关于“已建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12.关于高标项目管护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罗定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已于2022年12月30日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印发。2018年和2019年华石镇两个高标项目已完成市级验收并将资产移交华石镇人民政府,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具体由华石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区村委负责。我局召开整改推进会,督促、指导华石镇、项目村做好管护工作。
1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的问题。
(1)协调相关镇街到项目现场实地勘察并制定整改措施。(2)已经落实人员和措施,完成了整改。(3)我局牵头起草《罗定市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印发实施。(4)举一反三,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和镇街的协调联动,强化项目后期管护。
(七)关于“超标准计提及超范围使用工作经费”的问题。
14.关于市农业农村局在实施省级涉农资金项目中超出2%标准计提工作经费的问题。
经认真核实对照项目入库政策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咨询有关业务部门,核实2019-2020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工作经费10万元和2021年云浮市罗定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中工作经费3万元均属于项目开展的实施内容支出,资金的支出没有超出项目实施方案的使用对象和范围,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经费”表述不准确,应列为项目实施投入资金。
(八)关于“违规将涉农资金直拨单位基本账户”的问题。
15.关于涉农资金不纳入预算全流程规范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违规将大额项目资金转入基本户,规避资金管理监控,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问题。
(1)2021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罗定市19个镇街实施,各镇实施进度不一,有个别镇街目前正在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中,未提交结算资料,资金未支出。下一步工作:一是督促未完成结算材料的镇街尽快提交项目结算资料,形成资金支出。二是由于罗定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未达到粮食安全考核要求,我局已向市涉农办请示把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调整用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罗定市33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的工程款按照规定是验收后只能支付90%,另外10%属项目质保金,必须要项目完成验收并过了质保期才能支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整体验收工作进度,待过质保期限后支付给项目施工方完成资金支出。
(九)关于“涉农资金使用非农化”的问题。
16.关于2020年省级统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新区检查站运作经费不规范的问题。
通过对照粤农〔2018〕10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粤农函〔2018〕201号的文件精神,在2020年至2021年省级统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于新区检查站运作经费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检查站编外人员购买医保、养老等支出符合文件规定,不属于“非农化”支出。
(十)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7.关于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把关不严,出现部分虚报耕地面积多发放补贴现象的问题。
对于2021年撂荒地块范围内农户取消2022年补贴资格,已于2022年复耕完成的耕地,不取消其承包户享受补贴的资格。对于部分2022年仍未完成复耕地块,由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街重新核准连片15亩撂荒耕地台账,从台账中筛选撂荒地块范围内已确权农户,核减其补贴面积,并进行公示,对其停发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需完成复耕完成后恢复享受补贴资格。已于1月17日召开问题整改专项会议,全市已完成摸排未复耕的撂荒地块范围内已确权农户及撂荒面积的镇街有17个,核减不符合享受补贴面积共计22619.3485亩,在财政厅“粤财辅助”系统进行补贴核减。
(十一)关于“虚构工程量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
18.关于对保险公司投保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第一时间组成整改小组。并向上级业务科室汇报,与市财政局沟通,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其根据涉及问题数量应退尽退,并加强承保业务培训,提高验标率。(2)采取措施,立行立改。经核实涉及华石、生江等9个镇街93个行政村的93份保单出现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多报面积62526.93亩,涉及已拨付保费于2023年2月15日,全部原渠道退回财政。(3)举一反三,深刻反省。下一步将根据此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省。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对承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承保理赔信息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县级核查、市级审批的四级监管体系。三是加强对投保数据的审核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四是督促承保机构加强对业务人员和协保员的业务培训。五是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
19.关于申报资料造假,虚报工程量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
(1)从2020年起,已全面撤销“一事一议”项目,所有公益性事业建设已全面纳入涉农资金统筹项目规范管理,也没有筹资筹劳的配套。(2)今后此类项目严格按照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三方面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力度不够大。
(十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的问题。
2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民主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1)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了会议记录。(2)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将进一步提高学习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和重要性认识,坚持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农业工作的开展。
(十三)关于“个别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21.对失职渎职人员处置不当。
(1)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落实“一岗双责”。(2)认真开展了全员廉政风险排查,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一步落实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工作。(3)开展了以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行动自觉。
22.关于检疫安全的问题。
(1)通过加强对产地检疫人员检疫技术,法律法规、及廉政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各镇街的官方兽医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2)落实了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企业查证验物,现在所有进入屠宰场的生猪全部佩戴有耳标,不再出现无耳标生猪进场的现象。(3)通过联合执法大队定时和不定时地对屠宰场检疫人员工作的监督检查,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屠宰场检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4)现在屠宰检疫人员已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所有“三证”齐全的屠宰场宰前2小时,向驻场的官方兽医提出宰前检疫,所有入场的生猪都要先经过驻屠宰场的检疫人员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查,合格后发出准宰证才开始屠宰,同时落实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5)官方兽医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加强屠宰检疫档案管理等。(6)通过业务指导和培训后,已严格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的所有生猪都全部佩戴有耳标,耳标的信息都上传到系统中,同时做好标识编码的登记等手续。(7)把屠宰场屠宰生猪进场时间和屠宰检疫时间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十四)关于“综合执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关于以罚代管式执法的问题。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收到云浮市委第八交叉专项巡察组反馈我局存在“以罚代管式执法”的问题后,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执法为民的意识和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认识假劣肥料、农药、种子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危害性。(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质量抽检的频次,维护我市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保驾护航。(3)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镇街的协作和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做到信息共享,形成查处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的合力。(4)建议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堵塞法律漏洞。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罚则里对不合格肥料只罚款不没收的漏洞问题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科和省农业农村厅执法监督处反映,建议修改和完善相关条款,堵塞法律漏洞。
(十五)关于新农村建设工程监管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24.关于新农村建设工程存在项目预算、结算过程把关不严,监督缺位等问题。
(1)加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项目预算管理。我局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于2019年1月25日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审核施工预算书,上述工作已于2019年完成。(2)根据《罗定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移交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于2022年1月24日与广东中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检验检测(委托)技术服务合同》,委托该公司对我市33条省定贫困村的道路、综合性文化广场等项目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全部为合格并已出具检测报告。(3)关于沙豪岗路灯数量问题。我局协调组织施工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联合到沙豪岗复核路灯数量。经复核,原建设的太阳能路灯为330套是事实的,因岗脑自然村文化室地面硬底化建设需要由沙豪岗村委拆了1套,现有329套。(4)推进竣工验收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已完成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直接选取竣工验收服务单位。我局已于2023年1月13日和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服务合同。目前,竣工验收服务单位正开展相关工作。(5)严格执行财政结算审核。我局将根据竣工验收工作情况和合同约定,将相关资料送财政部门开展结算审核,并根据结算审核结果,结算工程款。坚决杜绝虚增工程量等现象,严把验收和结算两道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云浮市委第八交叉专项巡察组的巡察,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三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3882865,邮政地址:罗定市大岗东路54号,邮政编码527200;电子邮箱:ldnyb2321@163.com。
中共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