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52号)和罗定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罗财农[2022]1号)文件精神,罗定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合作社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举办2期培训班,资金30万元。现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业务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镇街从事农业农村的业务骨干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共60人。
2.培训时间:培训5天(且不少于40学时)。
3.培训地点: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个以上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县参观交流。
(二)无人机业务培训班
1.培训对象:罗定市农民合作社成员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共100人(分两批进行,每批50人)。
2.培训时间:培训3天(且不少于24学时)。
3.培训地点:组织学员在罗定市范围内无人机业务操作培训。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已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省级审核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的培训机构。并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合作社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根据《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详细的培训方案。
4.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5.培训机构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被遴选出的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如发现培育机构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则取消本项目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7.中选单位须按规定发放本次专家费用。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全面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机构资质、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条件情况、开展农民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保障措施)和详细的培训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具备遴选条件相关资质证明等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公告结束后,由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合计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将认定为本项目培训机构。
3.公示。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20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罗定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并将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PDF格式发至电子邮箱。
地址:罗定市兴文路与大岗东路交叉口西100米
电子邮箱:ld3882827@163.com
联系人:聂子高 联系电话:0766-3882827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