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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81007184359R/2025-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名称: 关于各类学校违规招生的风险预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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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类学校违规招生的风险预警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各位学生家长:

  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需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方可发布。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人数不能超过我局给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我市的招生工作计划将及时通过市内权威媒体平台发布,请广大家长留意。为防止家长朋友因被误导或欺骗而造成遗憾,市教育局现进行风险预警提醒:

  一、小学升初中风险预警

  近日,收到群众反映,外地个别机构或民办学校已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园宣介会等方式招揽小学毕业生,叫家长带学生去到某学校(酒店)进行面试(考试),承诺可以不通过摇号方式入学或采用“人籍分离”(即将学籍寄在其它学校)方式入读某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 〔2025〕5 号)和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坚决整治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跨县(市)区招生的,招生学校需要向招生地的教育局申请,说明招生的原因、人数等,当地教育局同意后方可以招生。至今,我局没有受理和同意审批罗定市外的学校进入我市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申请。2024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当理由外出就读的学生,云浮市教育局已明确不再给予学籍转移办理。

  为此,提醒各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人籍分离”均属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此类学生将在三年后参加中考时无法取得“指标生”资格,有可能影响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中考总分,存在较大风险,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所谓的“承诺”。

  二、高中招生录取风险预警

  目前,2025年我市中考还没有开始。据群众反映,个别外市学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校园宣介会等途径,以高额奖学金、重建学籍等方式招揽我市初三的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地市招生。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普通高中跨地市招生属违规行为,针对个别外市学校违规跨地市招生行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将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任何变通形式的违规跨地市招生,都可能导致学生被清退或无法进行普通高中学籍注册,以及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将导致学生入读高中三年,只能在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前提下,以等同于高中学历的社会青年身份参加普通高考,因而存在没有高中学籍档案资料,高校不予录取的风险。希望各位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学校所谓的“承诺”。

罗定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