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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81007184359R/2024-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2-01
名称: 高中国家免学杂费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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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国家免学杂费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罗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罗定市教育局及时部署和开展了高中国家免学杂费(本级)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我市高中国家免学杂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2年,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59万元,到位59万元,全年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高中国家免学杂费实际支出43.97万元,支出率74.53%。

(二)项目的立项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通知》(粤教助函5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的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减免学费,部分民办高中按超出部分收取。下达资金用于发放我市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拨付之前,进行严格的资金拨付统计、审核和审批后将资金拨付各学校,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金的发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项目预期资金投入情况

  涉及学校数共9所,达到预期指标。2022年免学杂费本级配套补助落实2308人。本级资金共43.97万元。其中用于2022年补报2021年秋季学期高中免学费43人,资金0.816375万元;2022年春季学期高中国家免学杂费1175人,本级资金22.3755万元;2022年秋季学期高中国家免学杂费1090人,本级资金20.78175万元。

(四)预期主要的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和民众满意度

(1)经济效益。确保财政投入用到目前最需要、最紧迫的环节中,高中教育进一步巩固。

(2)社会效益。确保我市2308名高中贫困学生获得免学杂费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入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按规定落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更好促进教育公平。

(3)可持续影响。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因困辍学失学,更好地保障免学费补助到位,让学生更好完成学业,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公正发展。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学生家长、学生及学校满意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均进一步得到提高,满意度为100%。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2022年春季免学杂费补助落实1218人,补助资金共154.6125万元。2022年秋季普通高中免学费1090人,补助金额138.545万元,受助率100%。

(二)落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人,残疾学生高中免学杂费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850元/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高中免学费本级预算资金59万元,实际支出43.97万元,15.03万元转结余。结余原因:在取2022年资金人数时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高中免学费和2021年秋季学期高中免学杂费人数来预安排2022年资助人数,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5号)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不再实施建档立卡生活费和免学费补助,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的资助纳入国家统一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由于我市2022年没有原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要资助,所以产生了15.03万元结余资金。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我市严格按照《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要求,合力分配和发放资金,比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总体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全部足额配套并及时拨付到位,学生能及时足额领取,确保资助政策的落实。

(三)2022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申请由学校通过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公示完成无异议并上报我局汇总,并做好拨付方案递交市财政局划拨到各学校发放。所有资助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符合学生资助要求。

(四)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按期到位率。按照春秋学期分两次核定资金,并在学校开学前减免学费,保障正常开学和教育活动开展。

五、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我市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从资金到位、资金分配、资金支付、资金管理、执行情况等方面,都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自评97.8分,属“优”等级。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高中国家免学杂费(本级).pdf

附件3.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