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2025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扎实做好我市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区安全,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的规定和《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的要求,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 一、禁止燃放孔明灯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孔明灯”。“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民居、林地等地方极易引发火灾,“孔明灯”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导线上,导致电力线路短路放电,造成人员触电伤亡和供电中断,一旦飘落到林区,很可能会引发森林火灾。 (二)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制作、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及事故的依法追究燃放者的责任,造成火灾及事故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因燃放“孔明灯”,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东起: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至环市东路向南五百米范围内至迎宾路(包括双东十六垌、龙凤村、素龙大灼塘、陈冲、塘屋、应掌岗、塘五、埇塘、马河、梁屋新村、新民村(富有堂)、罗汉堂、大柳围、田里围、新田村、高楼岗、榃阳岗、新塘岗、屋面岗、潭井下村(新屋顶)) (二)南至:迎宾路--迎宾路东侧商铺向东一百米范围--信令加油站--素龙圩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罗定素龙中学--素龙敬老院--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素龙新村--迎宾路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环市南路--环市西路 (三)西至:环市西路--良眉村--罗岑高速公路 (四)北至:罗岑高速公路(环市西路延至良眉村与高速公路交界)往东至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段,以高速公路为界包括高速公路底 (五)上述封闭曲线区域范围内均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禁放区内,未经公安部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违反燃放烟花爆竹上述规定的个人、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批准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共同遵守!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罗定生态建设。
(来源 | 罗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罗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