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定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将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警务公开工作,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工作中,我局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并确定重点内容及责任单位,将公安机关的机构职能和工作动态以及重大警务活动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予以公开。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重要情况、信息,以“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同时,对于公安机关重大举措及在便民服务、侦破案件上的好做法,编发公安信息和简报及时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信息更新不够高效。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的学习,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全面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更新及时、内容实用的原则,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