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罗定市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府和云浮市公安局提供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公安消防部队的建设。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四)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和处理。
(五)管理、指导出入境工作。
(六)管理、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七)指导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领导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八)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指导、执行侦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上级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公安科研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云浮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罗定市公安局设1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指挥中心、国保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市拘留所、市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及22个派出所。
(一)指挥中心(加挂罗定市公安局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工作;负责机要、通讯工作。下设4个股级机构。
(二)政工室: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党建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工资福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和招收民警工作;负责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门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衔及警察证的管理、退休人员管理优抚工作,负责警察体育、立功创模和协助做好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等工作。下设3个股级机构。
(三)监督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加挂罗定市公安局监察室、罗定市公安局审计室、罗定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牌子):负责检查、监督全市公安队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纪律、命令、指令的情况,调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行为;负责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保障和监督全市公安队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确保警令、政令畅通;负责审计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负责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项拨款;负责发放和管理全市公安警用器材装备;负责管理全局财务、基建、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及车辆维修保养等后勤服务工作。
(五)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审核部分治安案件及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主要职责(略)
(七)网络警察大队:主要职责(略)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情况;负责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九)刑事侦查大队:负责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协调侦破重大、特大或跨市、县刑事案件;负责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档案工作;开展禁毒、反黑工作。下设7个股级机构。
(十)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指导、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机动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考核;负责机动车辆牌证、驾驶员牌证的审核和发证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规划;组织实施各类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下设11个股级机构。
(十一)巡逻警察大队:负责维护社会动态治安秩序,直接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大型群众性纠纷、械斗、上访、请愿、闹事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下设8个股级机构。
(十二)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罗定市公安局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负责全市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人口信息管理、身份证件办理;负责出入境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设6个股级机构。
(十三)禁毒大队:负责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开展禁吸、禁种毒品工作;承担全市禁毒的日常工作。下设3个股级机构。
(十四)罗定市拘留所:负责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以及被拘留审查的违法分子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十五)罗定市看守所:负责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留所的罪犯进行监管和改造。下设3个股级机构。
(十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戒毒或强制戒毒,做好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下设2个股级机构。
(十七)派出所: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实行治安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事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犯罪;通过管理户口,分层次对常住人员、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登记了解,掌握治安动向;发动群众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教;协助和做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查处各种治安案件。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13号
办公电话:0766-3723719
邮政编码:527200
电子邮箱:ldgaxc@163.com
机构联系人:李均瑞
罗定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