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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罗定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6-25 16:52
来源 :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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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0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52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37.8万元,用于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就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聚焦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4个环节进行补助,作物项目重点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等粮油糖作物。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等生产托管服务等环节进行补助。鼓励各地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或托管员整合托管服务需求,整镇、整村、整社(即农民合作社)集中连片推进生产托管。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选择3家以上运营规范、专业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全年实现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请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任务面积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核算,计算公式为 A=0.35A1+0.26A2+0.13A3+0.26A4,其中A为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1A2A3A4 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不属于耕种防收的服务环节根据市场价格折算托管系数,计算方法为:该环节托管系数=该环节市场价格/“耕、种、防、收”4 个环节市场总价格,每亩各环节系数总和超过1的按1计算。

、资金用途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当地市场指导价格的30%(丘陵山区县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 100 元(丘陵山区县不超过 130 元),全程托管服务补贴每亩130元,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费用的30%。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生成的服务补贴,补贴金额不得超10万元。(具体市场指导价格及各环节补助额度明细由罗定市农业农村局、镇街、服务组织代表按照我市的实际情况再研究确定)。

、申报条件

1.服务主体必须是在罗定市内注册登记成立的财务规范、管理严格、资产优良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具有服务能力的其他社会化服务组织。

2.服务主体经营状况良好,运作正常,各项制度健全,社会声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在当地影响大、有示范带动作用,无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3.服务主体应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能力和条件,包括场地、农机具等设备设施。

4.服务主体应有保证完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正常运作的计划和保障措施。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主体备案

各镇街积极挖掘辖区内的服务组织于2025630日前将附件服务组织申请表电子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我局联系人。

(二)提交材料

服务组织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经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加具意见,于2025630日前报送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材料要求:1.服务组织申请表;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获得各项奖励、专利及认证的复印件;3.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的合同、协议(复印件5份)、农业机械设备的资料及图片等,所有材料一式3份。

(三)项目评审

由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服务组织申请表.doc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5625

(联系人:邹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388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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