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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2025年晚造水稻配方肥+无人机撒肥技术模式示范推广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6-23 10:20
来源 :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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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我市化肥减量增效的工作,通过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技术等,优化施肥结构,减少化肥不合理使用,提高肥料有效利用率,为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罗定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现在全市公开遴选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水稻配方肥+无人机肥技术模式推广实施主体,具体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水稻配方肥+无人机肥技术模式示范区。遴选认定1~3个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水稻配方肥+无人机撒肥技术模式示范,示范推广面积2025.64亩。水稻配方肥纳入物化补贴范围,按照市场价格的30元/包予以补贴:水稻配方肥+无人机撒肥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按每亩共补助资金50元。

二、遴选条件

(一)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水稻生产能力的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在罗定市区域内拥有耕地面积50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基地,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机械设备,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五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总结、验收等项目相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示范推广实施主体自主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项目相关申报资料,在申报截止时间内递交罗定市农业发展中心。

(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受理申请的示范推广实施主体进行考察评审,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筛选,提出示范推广实施主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罗定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2025年晚造水稻配方肥+无人机撒肥技术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认定申请表;

(二)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使用协议、基地红线图或航拍图;

(五)上年度作物种植面积及亩产量、用肥品种及用肥量;

(六)申报单位经营基本情况说明,附单位办公、生产、设备、经营等场面照片材料;

(七)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有意向实施可电话咨询,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17:30,请及时向罗定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表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以纸质材料(盖章一份)提交至罗定市农业发展中心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罗定市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水稻配方肥+无人机撒肥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认定申请表.doc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66-388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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