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罗定市苹塘镇新章农资店等1家企业申请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原证作废。
附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汇总表
特此公告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汇总表
序号
许可证编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经营地址
注销原因
1
农药经许(粤)
44538120211
罗定市苹塘镇新章农资店
陈燕玲
罗定市苹塘镇府前路33号
企业申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