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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2024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的通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8-22 17:28:37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罗定市城镇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对象

  (一)具有罗定市罗城街道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双东、附城街道低保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二、申请受理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

  三、申请受理地点

  (一)符合条件的罗城、双东、附城街道户籍申请人到居住所在地街道办申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四、申请条件

  (一)罗城街道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罗城街道户籍且年满18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26842.4元/年以下(即 2236.87元/月以下,含本数);

  2.在罗定市城镇内无自有产权房、自建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本数);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罗定市五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产权房[指住宅、商铺(铺面),唯一住宅除外];

  4.没有享受过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没有享受过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侨房政策等住房优惠政策;

  5.没有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用车除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工商登记,或开办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未满5年,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2.在罗定市建城区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并提供工作证明。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罗定市城镇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引进到罗定市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2.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罗定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五、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当如实填写《罗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确保材料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瞒报、虚报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罗城、双东、附城街道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材料

  1.《罗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材料

  1.《罗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新就业无房职工类);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用人单位为企业需另提供企业法人证书;

  5.住房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应提交材料

  1.《罗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引进人才类);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或材料;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用人单位为企业需另提供企业法人证书;

  5.住房证明(住房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并公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镇(街)、社区(村委、居委)、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通过入户调查、资料核查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三)轮候与配租: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按轮候时间、次序,以实物配租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方式落实住房保障。

  七、咨询电话、网址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0766-3727007

  罗定市政府门户网站

  ——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

  http://www.luoding.gov.cn/yfldzjj/gkmlpt/index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