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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双段式煤气发生炉技术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来源: 罗定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7-08-21 00:00:00

关于拟通过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双段式煤气发生炉技术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双段式煤气发生炉技术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双段式煤气发生炉技术改造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广东省罗定市围底镇莲塘头村委324国道北侧

3、建设单位

罗定市骏华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罗定市围底镇莲塘头村委324国道北侧。项目主要对厂内现有的一台直径2.6m煤气发生炉更换为直径3.4m的煤气发生炉,同时新建一栋二层宿舍楼和一层仓库,项目的原生产规模不变,污染物依托原有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项目厂区设有废水收集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废气: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塔和辊道窑废气,产生的烟气汇集一起,经过多级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经旋流板脱硫处理,最后达标排放(项目单位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并对治理设施变更已在做专项环评,本次技改不对有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煤气发生炉废气经自带电捕焦油器+脱硫塔处理后输送至辊道窑作为燃料。

无组织粉尘排放采取在厂房内进行操作,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厂区道路硬底化,并日常洒水,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治理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并加强绿化,降低噪声的排放。

固废:项目的固废主要分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括煤气发生炉炉渣、热风炉炉渣、热风炉除尘灰渣、窑炉灰渣、煤气发生炉电捕焦油、废水处理污泥、压机废料、磨边及检验不合格品。成型的废料和干燥的废坯经破碎机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回到球磨工段进行再次利用;其他废渣和粉尘可集中存放在厂区指定的工业废渣场,定期送往厂外用作建材原料或填坑铺路;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循环回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生态:项目技术改造在原址进行改造,新建一幢二层的宿舍楼在原仓库堆场上建设不涉及新建用地,新增仓库用地在公司内的生产车间旁,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基本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建议和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

一、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由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结果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的标准限值。

二、噪声项目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7、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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