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10-13 17:24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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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35606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28日,公司拟向罗定市永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租借位于云浮市罗定市?塘镇大?村马鞍山水泥厂的房屋的地块建设广东云海矿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910平方米,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1层生产厂房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主要从事石粉加工生产,计划年产石灰石粉20万吨,石灰粉3万吨。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崇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包括物料堆放装卸扬尘、破碎粉尘、磨筛粉尘、输送带粉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装车粉尘及储罐呼吸粉尘。进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磨粉机和筛分机为一体机,直连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收集磨筛产生的粉尘,设备内仓密闭,灰斗中的物料回用生产产品,处理后的尾气与进料粉尘一同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在8个成品储罐呼吸阀上方,直连1套布袋除尘器(TA003),储罐呼吸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粉罐车装运车辆装车,成品罐设置自动灌装口,连接粉罐车料口,粉罐车排气阀,收集粉罐车呼吸粉尘,送至成品罐上方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不作定量分析,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环评要求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地面实施硬底化措施,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设置四面围蔽厂房内,堆放装卸扬尘无组织。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项目周围林地灌溉.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有破碎机、磨粉机、提升机等。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对于厂内流动声源(汽车),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于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值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运营期间加强对生产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带病运行产生的异常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装,从源强降低噪声源;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隔振垫,并加固安装设备以降低振动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在建设项目总图布置时,应将噪声大的车间设置在厂中心,尽可能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有效降低厂区中间位置各类高噪设备噪声源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和含油机修废物。生活垃圾量合计为2.1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约111.1176t/a,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与成品一起外售。项目废布袋产生量共为0.25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交由设备单位进行更换并处理废布袋。项目设备维修养护会产生废机油和含油机修废物。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