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明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功能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6-07 15:56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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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明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功能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明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功能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明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明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功能材料有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罗定市附城街道罗溪村委上蔡屋庙背顶(广东罗定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占地面积为18009.14m2,主要生产钛酸钡配方粉500.4866t/a,中间产品添加剂和钛酸钡基础材料分别6.5t/a和500t/a。 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年工作27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项目添加剂、钛酸钡粉体基础材料和钛酸钡配方粉生产线的投料、喷雾干燥、滴下干燥、煅烧、粉碎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添加剂生产线的称量投料、喷雾干燥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收集后进入一套TA00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钛酸钡粉体基础材料生产线的称量投料、滴下干燥、煅烧、粉碎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收集后进入一套TA00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钛酸钡配方粉生产线的称量投料、喷雾干燥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收集后进入一套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以臭气浓度、H2S和NH3表征,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冷水机冷却用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直流冷却水水质后回用于冷水机的冷却用水,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要求,回用于设备清洗,不外排;冷水机冷却用水定期更换,更换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作厂区内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车间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经过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物、一体化污水站处理污泥、废反渗透膜、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MBR膜和含钡废包装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物收集后定期交给厂家作为原始用途使用;一体化污水站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收集后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MBR膜和含钡废包装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