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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2-10 17:16:30


  根据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3560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广东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微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选址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双东街道石阶峒微容科技南侧地块,所属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占地面积36156.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875.43平方米,项目内容为建设1栋标准厂房(厂房D)和6栋综合楼。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占总投资0.33%。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影响包括场地开发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项目拟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设置专门的处置场所并修筑护坡、排水沟,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地貌进行恢复,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有效,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以颗粒物为表征,项目拟通过施工现场围蔽、工地路面硬化、工地砂土物料覆盖、施工作业洒水、出工地车辆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做好覆盖或绿化等措施减少影响,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以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为表征,项目拟通过运输车辆选用优质设备燃油,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时间等措施减少影响,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车辆的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区的化粪池预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罗定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机械、车辆的清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渣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期间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土地开挖、平整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车辆噪声。项目拟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经分类回收利用后,统一清运至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作无害化填埋。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