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鸿新材料(罗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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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德鸿新材料(罗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德鸿新材料(罗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德鸿新材料(罗定)有限公司石粉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金鸡镇庙岗村粪基窝(吕国飞的房屋第一卡),占地面积为18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1层生产厂房以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从事石粉加工生产,计划年产石粉7万吨。 项目劳动拟定员4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25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8%。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物料堆放装卸扬尘、进料和破碎粉尘、磨筛粉尘、输送带粉尘、运输扬尘、装车粉尘和储罐呼吸粉尘。物料堆放卸车扬尘以颗粒物为表征,通过对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设置四面围蔽,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进料和破碎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分别经集气罩局部收集和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套TA00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磨筛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经密闭收集后进入TA00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输送带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输送过程采用全密闭廊道,外逸粉尘很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运输扬尘以颗粒物为表征,通过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加盖帆布、限制车速和禁止超载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装车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成品罐设置自动灌装口连接粉罐车料口,粉罐车排气阀收集粉罐车呼吸粉尘,送至成品罐上方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罐呼吸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废气经储罐呼吸阀上方设置的1套TA00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围林地灌溉,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有破碎机、磨粉机、提升机等。采取优化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和含油机修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公司;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设备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含油机修废物妥善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