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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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 |
项目概况 |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罗定市罗城街道北角路22号(酒仓东仓),占地面积约33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8平方米。项目从事豆豉的生产,设计年产豆豉5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思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