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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4-13 14:52:04


  根据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

项目概况

  罗定泷江调味食品厂(普通合伙)年产5吨豆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罗定市罗城街道北角路22号(酒仓东仓),占地面积约33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8平方米。项目从事豆豉的生产,设计年产豆豉5吨。
  项目年工作天数约35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2%。

环评机构

广州思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臭气、晾晒臭气、固废间臭气等。其中发酵间设置风机进行强化通风,固废间通过密封暂存固废、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拖洗废水、洗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其中生活污水和场地拖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罗定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洗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采用密封桶收集后外售农户养殖场作为饲料。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