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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发布时间: 2022-11-28 15:34:35


  根据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861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云浮市(罗定)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云浮市罗定市罗城镇大岗西路,总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855平方米。项目现有病床300张,门诊容量416人/日,于2010年4月获得原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罗定市大岗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云环建管〔2010〕035号),于2017年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罗环函〔2017〕212号)。根据《报告书》,建设单位拟在建筑面积不变情况下,增加病房床位密度,新增病床500张,门诊容量增加1000人/日(即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扩建工程建成后医院总床位数达到800张,门诊容量1416人/日。项目年工作天数保持约365天,医务及工作人员由约126人增至约300人。本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

环评机构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
(1)优选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
(2)高噪声设备均放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3)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并在车库禁鸣喇叭。
(4)在项目内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林,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5)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
的高噪声现象。
(6)加强管理,设置“请勿大声喧哗”等标识牌,减小就诊人员活动噪声。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设备、管道、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危废暂存场
所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等,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院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
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污染监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建立污染监控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项目
内污染源的运营、检修工作,定期进行污染源监控;
(4)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
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1) 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臭气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置于项目的东南面,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气候原因和敏感点
问题,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将所有的设备均置于构筑物内,将调节池、沉淀池都加盖板密闭起来,并且定期喷洒除臭剂,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可行技术,预计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食堂油烟废气防治措施
扩建工程新增食堂供医护人员、病患及其家属用餐,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依
托现有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厨房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25m),根据餐饮项目运行经验及监测情况以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静电除油装置对餐饮油烟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可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