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苹塘博华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查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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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罗定苹塘博华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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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定苹塘博华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苹塘镇苹塘居委屏风山188号 |
建设单位 | 罗定苹塘博华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于云浮市罗定市苹塘镇苹塘居委屏风山188号,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14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829.9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租赁现成的1栋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内设办公区、门诊部、康复治疗中心、住院部以及食堂等,属于基层一级综合医院,主要从事医疗服务,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以及中西医结合科等,住院部共设32间病房,内含99张床位。项目不设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以及太平间。其中,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相关服务(如生化、病理、CT、DR等)通过协议委外方式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医院自身不开展相关检验、检查活动,因此不产生含重金属、放射性废水及其他相关医疗废物。 |
环评机构 | 肇庆鹏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