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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海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3-04 10:16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根据广东海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3560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海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广东海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海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罗定市双东街道双东环保工业园龙泰路1号,改扩建项目拟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拟使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增加工作时间,扩大弹簧、五金件和铝制品产能,增加产品不锈钢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8亿个弹簧、1亿个五金件、1.09亿铝制品和200吨不锈钢管。
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现有项目员工约4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改扩建项目年运行286天,日运行16小时,年运行4576小时。喷油工序为1716小时/年,焊接工序为1144小时/年,回火工序由现有项目的360小时/年增至4576小时/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

环评机构

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气包括热处理废气、喷油有机废气、焊接烟尘和抛光综合废气。热处理废气以TVOC和非甲烷总烃为表征,依托现有的自带废气收集系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的“水喷淋+油雾净化器”处理,由距地面2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油有机废气以TVOC和非甲烷总烃为表征,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距地面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以颗粒物为表征,加强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抛光综合废气以TVOC、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为表征,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距地面25m的排气筒DA005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水喷淋废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时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噪声源为固定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含油机修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含油机修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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