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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南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1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3-28 17:14:54


  根据广东南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1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南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瓶10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广东南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南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瓶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租赁罗定市苹塘镇周沙村委会石梯村(办公楼)一楼之一的厂房,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900m2,项目从事塑料瓶生产,建成后年产塑料瓶100万个。
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堂食。工作制度为年工作240天,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环评机构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故无施工期废气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注塑、吹瓶、丝印和破碎产生的废气。注塑、吹瓶、丝印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总VOCs、和臭气浓度为表征,废气经局部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少量的塑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间接冷却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苹塘镇下属村委污水处理站-周沙村委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围底河。注塑机、吹瓶机冷却产生的间接冷却水,经冷却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为混料机、造粒机、挤出机、破碎机及各类水泵等固定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设置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噪声源,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经过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降噪。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原料废包装袋、边角料与不合格品、废弃包装容器、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边角料与不合格品经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环节,危险废物废弃包装容器、含油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