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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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声环境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我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优化,拟定了《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方案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我局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二、听证会时间2025年5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三、听证会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会议室(详细地址:罗定市龙园路90号)。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 15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1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4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五、听证会报名1.报名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报名期限和地点。(1)报名期限:2025年4月16日-4月24日(上班时间,即8:00-11:30、14:30-17:30)。(2)报名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股(地址:罗定市龙园路90号;联系电话:3835606;联系人:王维治)。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六、听证会须知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3.听证参加人如对《方案》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2、《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个人
3、《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其他组织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罗定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