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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定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12-01 16:55:46

关于罗定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9月26日在罗定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罗定市审计局副局长  梁汝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东融西联”枢纽门户、建设现代化美丽罗定的战略目标以及罗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有关决议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对罗定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年度共完成或参与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8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514.7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镇(街)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财源基础加大对镇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累计投入3,659万元。支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工业和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商业服务业等事业发展,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亿元,有力推进道路、供水、教育、医疗卫生等全市重点领域和优质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县级退税9,916万元,为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944.16万元。

  ——补短板促均衡,统筹民生支出。以办好省市县“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22年纳入省市支出考核的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八项支出58.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6%;全市十三项民生类支出57.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5%;市“十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3.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3%。

  ——加大调控力度,财政平稳运行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通过采取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专项和一般性支出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求。2022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79亿元;坚持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6%。

  ——持续动态跟踪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市审计局不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责任,推动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台账,促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截至2023年7月底,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四大方面13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6个,整改完成率91.30%,通过上缴财政、加强预算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共4.73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积极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根据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0.39亿元,总支出80.39亿元,结转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1.39亿元,总支出30.2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1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总收入5,729万元,总支出5,15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38亿元,总支出4.7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67亿元,上年结余8.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总收入2.29亿元,总支出2.21亿元,收支结余808万元,上年结余1,50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年度收支预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监督管理,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应缴未缴,涉及金额3,900.99万元。市财政局未及时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涉及金额3,170.4万元;有19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76.75万元;有1家国有企业未及时上交产权转让收入,涉及金额553.84万元。

  2.市财政局将不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医疗业务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55.04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直达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涉及金额2,014.68万元;1所学校学生人数申报不及时导致中职学生免学费资金形成缺口970.03万元,给财政资金运作造成压力。

  4.暂付性款项挂账清理力度不足。市财政局未按《罗定市暂付性款项消化清理方案》在2022年消化1.51亿元暂付性款项,实际消化清理306万元,仅占年度清理计划的2.03%。

  5.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市财政局未将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或资金的绩效目标随本级财政预算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滞后,导致未能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依据;专项债券项目未能预期投入运营,导致5,522万元预期收益未能实现;有1个单位未完成202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7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48.36万元。有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有1个单位的1个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为20%;有1个单位预算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有2个单位及其3家下属单位非税收入175.5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有3个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170.44万元;有6个单位超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102.34万元。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10亿元。有1个单位未按要求做好统一会计核算规程和会计核算软件的财务监管改革工作;有2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未明确资金审批标准;有1个单位及其3家下属单位清退以前年度发放的津补贴15.9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有2个单位1.09亿元的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有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或公务接待费管理的规定,涉及金额90.73万元;有6个单位未及时处理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用车订单。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涉及金额3,317.59万元。有1个单位负责实施的4个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其中: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21.25%、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23.19%,共涉及专项资金4项、金额3,317.59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生江镇、太平镇、黎少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3个镇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平稳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有3个镇非税收入应缴未缴,涉及金额567.99万元。

  2.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有1个镇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1个镇未建立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有2个镇未建立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2,637.41万元。有1个镇挪用专项资金86.71万元,有1个镇40.55万元专项资金闲置未能发挥效益、1,401.58万元涉农资金项目支出进度慢,有3个镇合计1,094.74万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有1个镇库存现金超限额、大额现金支付车辆维修费等费用11.84万元,有1个镇白条借据抵顶库存现金1.99万元,有1个镇及其2个村委超限额使用现金。

  4.财务收支监管不严,涉及金额45.29万元。有2个镇差旅费支出无出差审批单,涉及金额12.79万元;有2镇的支出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18.83万元;有1个镇及其1个村委收入支出合计13.67万元未纳入账务核算。有1个镇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

  5.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的1个修缮项目存在先施工后补办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涉及金额110.33万元;有1个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有2个镇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6.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有2个镇工程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工程项目已全额结算付款但未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有1个村委的康园中心闲置未达预期效果。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审计调查了罗定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罗定市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罗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突破。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事项逾期办结。2022年罗定市经“云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并联审批231宗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其中9宗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逾期办结,占比3.90%。

  2.建设工程项目未实现联合测绘。有1个单位未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不动产测绘等实施“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3.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有待优化2022年有1个单位仅办理“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5宗业务,民生服务事项与不动产过户一同办理工作未有实效;镇街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未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策落实与管理使用方面

  审计了罗定市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策落实与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基本能按照医疗救助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和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未建立3项医疗救助的相关制度;有1个单位未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医疗救助基金的收支情况;119名已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未能成功登记参保;2021年罗定市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利息3.03万元未按规定缴入专户。

  2.基金筹集使用、管理不合规。未足额安排本级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55.1万元;未及时更新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导致335名已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仍获城乡医疗救助款,242名已死亡的医疗救助对象仍获得财政资助参保,涉及金额6.78万元;救助方式错误导致716名救助对象未享受职工医保缴费救助;2021年有1个单位未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救助款1,409.1万元。

  (三)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与资金使用方面

  云浮市审计局对云浮市2018年至2022年6月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

  1.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有1个单位对实施主体的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将个体工商户作为实施主体违规纳入产业园建设。

  2.资产管理薄弱。有2个产业园部分场地及设备闲置,未能发挥使用效益。

  3.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有1家公司涉嫌以虚假资料骗取省级财政资金23.41万元;有1个产业园的2个实施主体多支工程款32.34万元。

  (四)“河长制湖长制”政策落实方面

  云浮市审计局对罗定市2021至2022年6月“河长制湖长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未有效落实。14个镇(街)的河长日常巡查制度部分内容与罗定市要求不符,巡河频次要求低于罗定市要求;有1个镇对河岸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发现并处理河道内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问题。

  2.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不规范。有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有7宗取水许可事项在缺少水资源论证资料的情况下通过审批,有6宗已过期的取水许可证未依法注销。

  3.监督管理不力。有1个单位未督促9个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9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未按时完工,最长超期376天;有1个单位和3个镇未能发现5个水利工程项目多计工程量和安装设备数量未达合同要求,涉及多计工程款13.86万元。

  4.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2022年底前碧道建设应完成65.9公里,实际完成了20.9公里,仅完成任务量的31.71%;有4个镇的4家污水处理厂2020年底共应完成新增14.92公里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截至2022年10月底,只完成了10.96公里,仍有3.96公里未完成。

  (五)镇域经济发展方面

  云浮市审计局对云浮市2022年度镇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

  1.镇(街)经济发展监测指标增长率未达到预期目标。2022年度罗定市各镇(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经济发展监测指标增长率未达到预期目标。

  2.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22年底,仍有4.42亿元专项资金滞留在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项目平台公司的账户上,其中驻镇帮镇扶村资金4.0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3,895.64万元,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云浮市审计局对云浮市2022年重点项目截至2022年8月底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

  工程进度缓慢。因项目资金不到位、交地不及时等原因,截至2022年11月底,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有3个项目建设低于序时进度,2022年度投资完成率分别为4.02%、22.63%、11.74%。

  (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主要审计了罗定市环城南路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环城南路项目)、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首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三污管网项目)、罗定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龙华东路中央粮仓西侧地块工程(以下简称棚改一期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规划完成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城区人居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结算金额合计1,655.30万元。有3个项目现场实际完工情况与竣工图不符,涉及造价1,557.69万元;有1个项目工程量计算错误,涉及造价22.51万元;有1个项目多计实名制费用6.86万元;有1个项目因工程招标不规范,造成工程内容重复结算,涉及造价36.7万元;有1个项目财评审核套价不准确,涉及造价31.54万元。

  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有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

  3.工程资料编制不严。有2个项目概算编制不严,漏编部分内容和部分费用计算错误;有1个项目竣工图未按实编制。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信息不实。有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车辆和电脑等资产109项;有5个单位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与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的原值不一致,涉及差异金额2.27亿元。

  (二)资产管理薄弱。有6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2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有1个单位的2家下属单位出租国有资产应补办未补办审批手续。

  (三)耕地保护不力。有1个镇耕地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有1个镇未按要求完成2019年度和202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3个镇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率分别为42.86%、50%、68.29%。

  五、其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一是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与人大的协同配合联合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传导整改压力,提升整改成效。截至2023年7月底,2018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涉及我市存在问题51个,已完成整改45个,剩余6个为需长期推进、阶段性整改的问题;罗定市本级审计查出问题630个,整改完成590个,整改完成率93.65%。

  (二)推进镇(街)审计办规范化运作,助力“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委审计办等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各镇(街)审计办落实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要素保障,市委审计办指导各镇(街)审计办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系统推动镇级审计办规范化建设,将审计力量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成功举办2023年镇级审计办业务培训班,市直有关单位和各镇(街)村(社区)支部书记共400多人参训,市委审计办提炼印发了涵盖15方面299种表现形式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共性清单》和涉及医疗、教育等领域行业法规37篇的《内部审计常用法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质增效和保护干部等方面的基础防线作用,有效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镇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做好“参谋助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结合审计职能,市审计局开展2022年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专题调研,及时揭示债券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4个方面10个问题,提出对策建议7条,促进债券资金拨付16.31亿元。

  (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精细化、制度化,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一是从严细化投审工作的要求。市审计局与市财政局于2023年1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财审和审计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罗财〔2023〕3号),对预算送审、结算送审、送审资料的时效性和稳定性、送审项目计价的精确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有效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推动完善材料信息价的编制,遏制工程造价偏高市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材料信息价定价不合理,在对比周边县市区材料信息价的基础上,推动市造价站对部分不合理的材料信息价进行修编完善,“乳胶漆”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达到84%,进一步提高项目工程造价编制的科学性,压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成本,有效节省财政资金。

  (五)推动“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持续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贯通协同,细化实化计划协同、信息共享、结果反馈、工作联动、力量支持等措施。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开展“纪审联动”,出台《罗定市审计局审计移送管理制度》,规范审计移送管理和审计查出问题线索的移送处置流程;联合市委巡察办对3个单位开展“巡审结合”工作,印发《关于建立罗定市“巡审结合”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巡察与审计工作协同机制,推行“巡审联合”“先审后巡”“先巡后审”工作模式,推动资源整合,增强监督合力。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财政部门应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及时盘活结余闲置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上。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刚性约束,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编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见效。一是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牢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盯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重大政策措施,抓好抓实“百千万工程”、绿美罗定生态建设、资源经济、园区经济、镇域经济等重点工作,加强财政、产业、投资等政策统筹,完善政策配套,提升财力保障,规范资金运转,有力促进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二是落实好民生政策。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落地,健全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机制。加快推进涉农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等民生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兜牢民生底线。

  (三)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一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二是严格做好预算编制。在项目建议书、项目概算、预算上做好把关,做实工程项目造价,防止过度设计,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三是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审核把关,健全造价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机制,压实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规范工程建设程序,提升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一是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坚持依法秉公廉洁用权,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推动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审计与公安、检察、信访、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打通监督“壁垒”、凝聚监督合力,构建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各方成果有效运用。三是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形成审计工作闭环。健全完善审计发现典型问题通报机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各单位举一反三、依法履职、勤勉尽责。促进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深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更加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谋划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做好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坚决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工作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在新征程上推动罗定高质量发展做出审计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