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府办〔2025〕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精神,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标准为引领,聚焦“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领导下,合理投入财政资金,科学规划幼儿园配置,实现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办园行为规范、发展有序,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办园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到2029年,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国家验收工作。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确保到2029年底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5年4月-8月)
认真学习国家、省以及云浮市关于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文件,对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全市学前教育现状。为了切实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启动《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召开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动员大会,部署全市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5年9月-2029年2月)
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动员大会精神,召开部门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的管理制度,所有任务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对照督导评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完成,补缺补差,整改提升。
(三)总结申报阶段(2029年3月)
在自评基础上,完善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评报告和申报登记表,报送云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市级审核;经云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后向省提交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的申报材料。
(四)查漏补缺阶段(2029年4月-8月)
一方面,根据省、云浮市审核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材料;另一方面,对照《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按照“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找出未达标事项,压实部门和层级责任,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类推进整改,提升发展内涵,全面做好迎接省级评估的准备工作。
(五)接受省评估及国家认定阶段(2029年9月-12月)
进一步完善迎检方案,积极配合做好省级评估各项工作。根据省级实地评估发现的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对照《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坚持“园园过关、县域达标”的思路,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进一步查漏补缺,深入推进各项整改,确保我市在国家抽查中顺利过关。
四、工作措施
(一)努力挖潜,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优先考虑人口密集区域需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利用闲置资源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办学位;积极鼓励、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普惠资源供给,全方位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
1. 科学筹备,全面覆盖。
党建领航强根基,全域覆盖促普惠,全力推动幼儿园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由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各镇(街)中心小学,建立幼儿园党建工作台账,制定联合党支部组建操作指南,推动联合党支部组建工作;针对没有条件实现组织覆盖的幼儿园,派驻党建指导员,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 科学规划,优化布局。
综合考虑人口密度、人口发展趋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环境等因素,以方便群众、保障安全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幼儿园布点,预留学前教育用地。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际,采取划分片区的办法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探索分区域招生路径。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巩固成果,加强管理。
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地方配套文件,市教育局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局、用地保障、建设管理和移交事项管理,确保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能提供普惠性服务且运转良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合理收费,加强投入。
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加大乱收费查处力度,确保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逐步加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做到及时足额(不低于600元/生每年)拨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返还公办幼儿园上缴的保教费,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普惠性服务补贴经费。同时,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家庭困难儿童得到资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完善制度,保障薪酬。
持续保障公办幼儿园编内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控制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数量且加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编外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逐步实现编外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下一步将协调出台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教师薪酬保障与调整制度,保障教师合理薪酬。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部门联动,强化安保。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健全并落实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公共卫生、食品、校园安全防护体系,打造安全园、放心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协调联动,强化监管。
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办园资质、教师资格、保教行为、安全卫生、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常态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条件,提升保教内涵。
1. 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支持幼儿园加大投入,实施园舍条件优化工程,2017年后规划的幼儿园需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通过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推动老旧园达标。
加强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指导,引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和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其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图书,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规范编班,科学保教。
根据教育资源供给情况,探索片区招生办法,满足儿童就近入学需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要求进行招生和编班。
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遵循幼儿园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保教。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与质量评估。推动优质园结对帮扶薄弱园、农村园,实施集团化办学机制,提高“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城乡一体化资源中心”等培育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和教育公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教师发展中心
3. 协调共商,配强教师。
市教育局每年根据我市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在岗教师核准幼儿园教师需求,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民办幼儿园共同协商落实好教师招聘工作,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同时建立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和考取资格证,对未持证上岗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多元培训,强建队伍。
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教师的教龄、专业水平和幼儿园特色教学需要,为每位教师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发展需求。组织教师学习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施教能力。开展师德建设专题活动,对师德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评优评先工作中,切实强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师发展中心
(四)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认可度。
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园规范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面向家长、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群众等群体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现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加强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相关措施,有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统筹协调,部门联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全力落实工作职责。按照评估要求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形成机制高效、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合力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中的职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查室对全市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落实不力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附件:1. 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
2. 罗定市县域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情况和创建规划
附件1
罗定市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家耕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谭树才 副市长
成 员:郑庭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余展锋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泽辉 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谭明开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曾伟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源杰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 劲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谭光锋 市教育局局长
陈旺新 市科学和技术局局长
邓 平 市民政局局长
沈玉梅 市司法局局长
王晓炼 市财政局局长
邱立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蓝其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范建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志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 云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 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弥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衍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奋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梁昌明 市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局长谭光锋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对应职务负责人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2
罗定市县域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情况和创建规划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是否达标 | 若未达标,填写未达标幼儿园的名称(指标要求全县整体情况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未达标指标的 整改措施 | 争取达标 的年份 | 牵头责任部门 | 协同责任部门 |
市教育局 |
A1.普及普惠水平 | B1.普及普惠水平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 是 | 我市现有幼儿园190所,在园幼儿34883人,常住人口(3-5岁)适龄幼儿28680人(由市卫生健康局提供),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1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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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
C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 是 | 我市现有幼儿园190所,在园幼儿3488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64所,在园幼儿8932人,202个教学点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2837人;民办幼儿园126所,在园幼儿23114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园幼儿18003人。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共29772人,占比8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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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否 | 我市在园总人数为34883,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为11769,占比为33.74%。未达50%。详见附表1。 | 完善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优化调整资源机构,逐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同时实施“1+N教育联盟”增加公办学位。 | 2029年 9月 |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2.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是 | 1.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以来出台了三期“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罗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罗定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罗定市城镇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罗定市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罗定市推进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罗定市健全无证幼儿园监管和整治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政府文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2. 全市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市幼儿园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所已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所,其中?所公办幼儿园成立联合党组织,?所公办幼儿园党员组织关系编入镇街中心小学党组织,?所民办幼儿园党员组织关系挂靠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幼儿园?所,其中?所选派一名正式党员教师为党建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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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办 | 市教育局 |
B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 是 | 印发了《罗定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专项规划(2023-2027年)》,对全市幼儿园布局进行了规划。“十四五”期间,依据《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结合人口流动增长趋势等实际制定学位建设计划,其中重点建设项目5个,通过新建、扩建的方式共新增1700个公办学位,通过对原有幼儿园实施扩容增班的方式,增加5620个学位,截至目前,共完成7320个公办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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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是 | 我市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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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自然资源局 市教育局 |
B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 C7.农村地县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 | 是 | 我市21个镇(街)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行政村62个,均举办有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建成率为100%。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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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 C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 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是 | 我市先后出台《罗定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罗府办函〔2020〕13号),落实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各配套幼儿园已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按照规范化文件编制要求组织草拟了《罗定市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全市18个4500人以上的小区有3所已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另外有2所已签订无偿移交协议,竣工验收后办成公办幼儿园,可提供450个公办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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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 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且运转良好。 | 是 | 目前,我市达到配建标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有23所,其中有6所属于2016年前出让土地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9年后出让土地规划建设并签订无偿移交协议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共有3所,有2所已完成建设,其中1所已将不动产权移交教育部门,1所已竣工验收但未登记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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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B6.财政投入到位 | C10.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是 | 2019年,罗定市教育局联合罗定市财政局制定《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罗财教〔2019〕2号),认真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补助政策,并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经费划拨标准及时调整生均经费标准:2019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每生每年300元;2020年达到400元;2021年达到500元;2024年起达到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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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计财股 |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
C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门、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 是 | 我市没有这些类型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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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
C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是 | 2023年6月21日,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办法。每年均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下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和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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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计财股 | 市教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B7.收费 合理 | C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 是 | 1. 公办幼儿园事业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开学初家长直接扫码缴费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局能及时足额将保教费下拨到幼儿园的我市教育局的账户,教育局再及时足额将保教费返还幼儿园,幼儿园各项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截留、平调、挪用情况。幼儿伙食费由家长扫码缴入幼儿园基本账户,幼儿园全额用于学生食品的采购、天然气等支出,独立设账,专款专用,教师伙食费与幼儿伙食费收支严格分开。 2. 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情况、办园成本现状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幼儿园办园质量、群众满意度、教师持证率和流动率、群众承受能力等,确定本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市同级公办幼儿园自收自支类的2倍,民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四个街道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一级低于4600元/生/期,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县一级低于4000元/生/期,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低于3600元/生/期。 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26号),规范落实收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均使用在教育局备案的专用账户收费和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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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财股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是 | 2020年12月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罗定市财政局、罗定市教育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家长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开展成本监审,实行动态调整,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及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罗发改价格﹝2020﹞25号)。我市2020年收费标准实行了动态调整,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及教学点附设幼儿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罗发改价格﹝202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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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财股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 是 | 我市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没有收到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及上级部门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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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财股 |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
A2.政府保障情况 | B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 C16.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否 | 公办幼儿园的编内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暂未能实现同工同酬。目前,我市还未出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的政策文件。 | 要求公办园要根据实际需求聘请编外教师。会同市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加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编外教师,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核拨,逐步实现编外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 | 2029年 1月 | 人事股 | 市人社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
C17.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 否 | 我市未出台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的指导性文件,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不一,收入水平在1750元至4100元间。详见附表2。 | 1. 未出台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的指导性文件。 2. 尽快联合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制订出台确定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的指导性文件。 | 2028年12月 | 人事股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B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 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是 | 1. 由市政府主导,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校车运行安全和监管,严格校车和驾驶人准入关。每学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或“综合查一次”,督促校车安全隐患整改,违章清零。 2. 督促全市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堂各工作环节管理到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指导学校健全并落实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常见传染性疾病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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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安股 体卫艺股 | 市教育局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是 | 我市近2年没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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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安股 |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住建局 市教育局 |
B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 C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是 | 201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已明确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设置申请”“评议审批”“监督管理”“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项和要求,强调民办幼儿园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须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到物价局办理收费备案,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银行开设账号,并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报教育局备案。每年年初对全市民办幼儿园发出关于年度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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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是 | 教育局通过政府网站每学期公布全市幼儿园白名单,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进行公布,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开户银行等信息进行公示,凡涉及幼儿园变更事项均落实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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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教育局 |
C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否 | 我市目前还没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督导室于2025年7月前拟定督导评估制度呈送班子讨论审核,拟定于2025年12月正式落实督导评估制度。 | 2025年 12月 | 督导室 | 市教育局 |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 是 | 我市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全覆盖,2024年责任督学每月到园实地督导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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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室 | 市教育局 |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 是 | 2016年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成立罗定市整治无证办学(园)工作领导小组,市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12月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罗定市健全无证幼儿园监管和整治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平稳取缔、长效治理”的原则,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园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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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市住建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局 市司法局 |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 是 | 我市无幼儿园有上市行为,全市登记为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只有5所,且每学期生均保教费收费标准均低于7000元以下,不存在过度逐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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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股 |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
C26.幼儿园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否 | 全市共有27所幼儿园图书配备未按生均10册的标准配备。详见附表6。 | 督促未达标幼儿园按照生均10本,且复本量不超5本的标准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的幼儿图书。 |
| 电化教育信息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
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 B11.办园条件合格 | C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 否 | 部分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区玩教具的数量和种类不足,有待完善。 | 按照《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有关要求,配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与卫生标准的班级基本教学设施设备、活动区设施设备、综合活动室设施设备、室外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做到种类齐全、数量充足、低结构,能满足幼儿活动和学习的需求。 |
| 电化教育信息部 | 市教育局 |
C28.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 是 | 全市190所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未达10.44平方米的幼儿园88所,生均活动用房面积未达8.17平方米的幼儿园88所,生均室外游戏场地面积未达4平方米的幼儿园94所。 2017年后设立的幼儿园共43所,其中公办园7所,均属于镇街中心幼儿园分园,其中有6所属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改造,有1所是新建;利用富余校舍改造的幼儿园中有1所因生源增加导致生均建筑面积未达标;其余6所公办园的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活动用房面积和户外活动场地面积均达标。民办园36所,生均建筑面积未达10.44平方米的幼儿园14所,生均活动用房面积低于8.17平方米的幼儿园12所,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低于4平方米的幼儿园15所。详见附表7。 | 对生均建筑面积和活动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幼儿园采取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 | 2028年 9月 | 教育股 |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教育局 市住建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B12.班额普遍达标 | C29.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 是 | 全市共有幼儿班1355班,其中托班5个,小班188个,中班347个,大班587个,混合班228个;大班额班级数为37个,97.27%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大班额班级37个,其中大班额的小班1个,中班15个,大班17个,混合班4个。详见附表3。 | 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和编班。 | 2025年 9月 | 教育股 | 市教育局 |
B13.教师配足配齐 | C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否 | 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为1:7.02,其中105所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低于1:7。详见附表4。 全市幼儿园保教人员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为1:9.19,其中99所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低于1:9。详见附表4。 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为1:12.5,其中176所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低于1:15。详见附表4。 | 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 2026年 12月 | 人事股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C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 否 | 罗定市幼儿园59个编制,目前在编人数51人,空编8个。 | 向市政府申请,按编补足教师。 | 2026年 12月 | 人事股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C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是 | 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比为1:12.5,其中176所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低于1:15。详见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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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股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C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 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否 | 我市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为63.72%,其中162所幼儿园未能完全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详见附表5。 | 把好教师准入关,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和考取资格证,对未持证上岗的教师及时调整岗位。 | 2026年 12月 | 人事股 |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 况 | B1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 C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是 | 1. 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根据教师的教龄、专业水平、教学需求等因素,为每位教师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发展需求。例如,针对新手教师,重点开展幼儿教育基础知识、教学常规等方面的培训;对于有一定经验的教师,提供教学创新、课程开发等高级培训。 2. 开展多元化的培训。如专家讲座、观摩学习、案例研讨、线上学习、园本培训等。定期邀请学前教育领域的专家来园讲学,分享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师到优秀幼儿园进行观摩学习,拓宽视野;开展园内案例研讨活动,鼓励教师结合实际教学案例,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的在线学习资源,方便教师自主学习。为了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鼓励幼儿园教师积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全市幼儿园教师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罗定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参加寒、暑假教师研修。 3. 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学教研业务能力提升。2024年,共有9名幼儿教师(园长)参加“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示范培训。强化教师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升,培养1名省级幼儿园名园长,1名云浮市级幼儿园名园长,8名县级幼儿园名教师,成立8个幼儿园名教师工作室。 |
| 2029年 1月 | 人事股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 |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教师发展中心 |
C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是 | 1. 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明理增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 组织教师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施教能力。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建设专题活动。 3. 开展师德考核活动,把考核结果运用于评优评先工作中。对基本及格者进行谈话,纠正其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设立罗定市师德师风问题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和邮箱,加大监督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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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股 |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C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是 | 我市近2年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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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股 |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
B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 C37.县域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 是 | 1. 在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方面,罗定市通过加强幼儿园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规程要求。这包括加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安全防护、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在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方面,罗定市注重培养幼儿的全面素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和兴趣需求,以及加强家园共育等方面的工作。同时,罗定市还通过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等措施,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 3. 在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方面,罗定市通过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研活动、推广优秀教育经验等方式,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指南的精神和要求。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全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市教育局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共同出台罗定市“幼小衔接双向奔赴”教师综合素养提升工程活动方案,针对幼小衔接阶段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教学技能培训及竞赛,通过专题培训、教学能力竞赛、课题研究等活动方式,以“活动(课堂教学)展示”“案例征集”“专题讲座”“分享沙龙”及“联合教研”等活动载体,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通过加强幼儿园与小学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幼儿在园期间能够得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为顺利过渡到小学阶段打下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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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 | 市教育局 市教师发展中心 |
A4.社会认可度情况 | B16.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 | C38.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 / |
| 利用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和平时的园务公开栏、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时机和阵地,积极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和科学育儿知识,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我市社会认可度每年达到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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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办 市政协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申报省级督导评估的年份 | 2025 | 2026 | 2027 | 2028 | 2029 |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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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复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市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注:指标说明参照2024年8月下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