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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2-02 10:55:41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深南高铁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的征地拆迁工作以有关的镇(街道)为主体,由有关镇政府(街道办)对征地拆迁的宣传发动、丈量登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总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及市派驻有关镇(街道)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镇(街道)做好征地拆迁的政策解释、技术指导、土地及拆迁房屋的丈量登记和审核等工作,保证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征地范围

  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的征地由广东珠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按工程设计方案划定征地范围,并组织力量放好桩、挖好边沟,各有关镇(街道)及市交通运输局派出人员配合协助。

  三、时间要求

  征拆工作从现在开始,苹塘镇、华石镇6个月内基本完成,附城街道、榃滨镇、黎少镇8个月内基本完成,双东街道1年内基本完成,不能影响工程施工。

  四、工作机构

  根据《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南高铁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的通知》(罗办字〔2023〕42号)精神,深南高铁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总指挥为罗永雄(市委书记),常务副总指挥为肖达新(市政协原主席),副总指挥为谭树才(副市长)、陈致远(副市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4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陈致远(副市长)

  副主任:朱志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其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黎小同(市交通运输局)、谭宁飞(市自然资源局)、李靖金(市自然资源局拆迁办)

  (二)驻各镇(街)工作组。

  1.市驻苹塘镇工作组

  组  长:黄晓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  平(市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炽涛、胡家伟(市自然资源局),陈远晃、彭梓烽、莫彬桥(金鸡镇人民政府),陈程汉、黄永星(龙湾镇人民政府)

  2.市驻华石镇工作组

  组  长:张冠才(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  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成  员:欧文才、苏鹏(市自然资源局),苏源振、陈祥标(连州镇人民政府),张明粲、陈浩霖、梁宇杰(分界镇人民政府)

  3.市驻双东街道工作组

  组  长:尹创权(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朱必松(市自然资源局工会主席)     

  成  员:张文周、陈环远(市自然资源局),殷明扬、黄杰源、陈猛(罗镜镇人民政府),周洪杰、陈亮、温小鸿(太平镇人民政府),曾广祥(市交通运输局)

  4.市驻附城街道工作组

  组  长:钟水林(䓣塘镇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陈庆余(市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雷勇强、莫海成(市自然资源局),黎其生、梁就、苏家明、谭友林(生江镇人民政府),郭良发(黎少镇人民政府),李开辉(市交通运输局)

  5.市驻滨镇、黎少镇工作组

  组  长:李金进(罗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副组长:黎  挺(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彭纪华、黄立义(市自然资源局),郑志远、彭廷皓、黄家庆、王国安(罗平镇人民政府),冯楷焯、谭国华(加益镇人民政府)

  (三)拆迁安置工作组。

  1.拆迁安置工作一组

  组  长:李靖金(市自然资源局拆迁办)

  成  员:李贵标、陈子贤(市自然资源局拆迁办)

  2.拆迁安置工作二组

  组  长:许国庆(市自然资源局)

  成  员:黎乙环、傅惠敏(市自然资源局拆迁办)

  (四)电力管线迁改组。

  组  长:莫树球(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赖汝宝(青桐电站员工)

  张文清(青桐电站员工)

  (五)征地拆迁资料组。

  组  长:谭宁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江(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主任)

  熊尚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

  黄  卿(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副主任)

  马小玲(会计)

  林乾梅(出纳)

  征地拆迁资料组负责征地拆迁的资料工作,包括迁坟公告、征拆公告、合同、财务等。

  五、征(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按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的规定标准执行。

  (二)临时用地:用地范围为征收和管道建设用地之外的施工用地。该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租地年租金为:水田、菜地、鱼塘1200元/亩,旱地、园地800元/亩,林地、荒地500元/亩,按实际租赁年限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罗定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罗府〔2023〕86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四)迁坟费用补助标准:按照《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罗定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罗府〔2023〕86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五)征地留用地:留用地以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计列,按照《广东省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规定执行,若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的,补偿标准为204元/平方米。

  六、工作经费

  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由市指挥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给各有关单位、镇(街道),工作经费原则上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总额的3%计列,控制在4%以内。

  各有关单位、镇(街道)上述经费的开支严格参照《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征地工作经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函〔2023〕24号)文件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市召开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市总动员。各有关镇(街道)也要召开高铁沿线各村干部及群众会议,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讲清建设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对促进全市及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讲清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建设征地拆迁的工作要求和补偿标准,教育干部群众要大力支持高铁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落实责任,制订措施。各有关镇(街道)要落实好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成立征地拆迁专责工作组,并制订工作措施,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积极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三)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镇(街)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部门要保证被抽调的工作人员按时到位、服从安排、积极工作。有管线迁移任务的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按要求完成管线迁移工作。其他镇(街道)及市直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全市上下一致,共同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的征地拆迁工作,以便施工单位尽快施工,早日建成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罗定段),造福罗定人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