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有效期的通告
发布时间 :
LDFG2025003
罗府〔2025〕3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罗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有效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府〔2022〕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将《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罗府〔2020〕2号)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月18日。
特此通告。
附件: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罗府〔2020〕2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LDFG2020001
罗府〔2020〕2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
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东起: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至环市东路向南五百米范围内至迎宾路(包括双东十六垌、龙凤村、素龙大灼塘、陈冲、塘屋、应掌岗、塘五、埇塘、马河、梁屋新村、新民村(富有堂)、罗汉堂、大柳围、田里围、新田村、高楼岗、榃阳岗、新塘岗、屋面岗、潭井下村(新屋顶))
南至:迎宾路--迎宾路东侧商铺向东一百米范围--信令加油站--素龙圩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罗定素龙中学--素龙敬老院--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素龙新村--迎宾路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环市南路--环市西路
西至:环市西路--良眉村--罗岑高速公路
北至:罗岑高速公路(环市西路延至良眉村与高速公路交界)往东至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段,以高速公路为界包括高速公路底
上述封闭曲线区域范围内(见附图)均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二、禁放区内,未经公安部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区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罗定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罗府〔2018〕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有效期的通告》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