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风险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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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以焚香、烧纸为主要形式的祭祀、扫墓活动增多,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为频繁,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辖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镇街、村(居)委、各部门需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对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各单位场所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关电关气,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并对员工开展一次节前消防安全教育。
三、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配足消防器材;要落实应急值守,微型消防站人员须在岗备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四、各类门店、小场所严禁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室内停放、充电。
五、学校和家长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接触火种或参与焚香、烧纸等活动的看管监护。
六、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祭祀祭扫相关规定,尽量选择无烟火文明祭祀祭扫方式。居家祭祀时,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小区、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严防火灾发生。野外祭祀需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等专用器具,或在指定安全区域内焚烧祭品,并提前清理周边的枯枝、杂草等可燃物。
七、严禁在祭祀活动中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大风天气禁止一切户外明火作业;严禁乱扔烟头、遗留火种。
八、严禁在居民区、文物建筑、燃气管道、山林草地、易燃易爆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周边使用明火。
九、禁止在林区、景区内野炊、烧烤或遗留火种。在其他区域野炊时应选择空旷、近水源地带,结束后及时扑灭余火并清理现场。
十、如遇山林火灾,应迅速撤离至水源充足、植被稀疏区域,及时逃生,并立即拨打119报警。
十一、要落实“三清三关两规范”要求,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厨房可燃物;离家关闭火源、燃气及非必要电器;规范电器线路使用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十二、驾车外出前需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安全,随车配备有效灭火器;严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入住宾馆酒店或到其他消费场所消费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请勿卧床吸烟,注意熄灭烟头。
罗定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