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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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机关的领导下,罗定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依法治省办、云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文件内容和要求,以及罗定市“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实行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密切联系财政工作实际,依法履行财政职责,扎实推进财政机关法治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罗定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市财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0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推动学深悟透做实,确保学以致用,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精神,全局党员干部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增强财政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意识,不断提高法治轨道上的财政治理效能,自觉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用好学习强国、“财学”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市财政局法治建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二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着力增强财政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意识,提高法治轨道上的财政治理效能,更加有效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推动罗定财政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守政治规矩。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强化思想引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把发挥“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作为理论武装的有效途径,发挥“头雁效应”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带头学,带头读,带头干,不断加强系统化自身理论学习,增强自身理论思维,做到真学真懂真信,以先进理论引领和指导实践。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五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依法行政、学法纳入全年财政工作要点。六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的制度优势。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股。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印发《罗定市财政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罗定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年安排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4次。落实2024年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市财政局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数共10人。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监管,进一步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同纪检监察、人大、审计等联动配合,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财政违法行为。五是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涉及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财政队伍力量比较薄弱,财政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与财政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财政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增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专业人员队伍相对薄弱,在承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同时,又进行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一些细化工作未能做到位,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风险。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把握不够彻底、不够全面,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未能做到系统化加强自身理论学习、增强自身理论思维,做到真学真懂真信,以先进理论引领和指导实践。三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项目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手段单一,宣传上用发材料、挂横幅,习惯用传统的方式方法开展学习宣传,缺乏趣味性和吸引力,存在“为普法而普法”的问题,对学习宣传的方式不够丰富。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全力推进财政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加强组织学习。坚持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用好学习强国、“财学”、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财政法治实践。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单位法治氛围。举办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宣讲涉农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不断强化财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局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头雁”领航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