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罗定市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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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 号)、《广东省财政厅2023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做好云浮市2023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罗定市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联系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的形式,反映罗定市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至6月11日
受理电话:0766-3723509 罗定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
附件:1.罗定市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
2.罗定市2023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3.罗定市2023年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xls
5.罗定市2023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xls
6.罗定市2023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明细情况表.xls
罗定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