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城美丽泷江花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7-08 17:22:39
罗定市筠城泷江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7月8日收到你公司筠城美丽泷江花园(项目代码:2019-445381-70-03-012613)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2年7月8日受理你公司筠城美丽泷江花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5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348万元。根据财政部财综〔2014〕8号和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5.7132万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0.6348万元。
罗定市水务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