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罗定市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送审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推动科技创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建筑业的不利影响,提高地方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建筑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现结合罗定市实际,制定扶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文措施享受的建筑业企业指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罗定市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分公司。
二、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质建筑业企业,提高企业资质等级。对晋升为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质重新就位后,对应为甲级总承包资质、综合资质)。对申报成功的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在公建项目中给予适度支持。
三、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
设立优质工程奖励资金,奖励创优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本市范围内的工程获得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负责获奖项目施工的建造师,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投标时,可给予加分考虑。
对在罗定市范围内承建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及“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单项给予50万元奖励(同一工程多项获奖酌情增加奖励);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每项给予20万元奖励。
四、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发展
鼓励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参与公共建筑工程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等)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PC等项目建设。切实落实项目发包单位主体责任,合理划分标段,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评标标准,对本地企业能够承担的工程项目,在符合《招标投标法》前提下,优先选择本地优秀企业。
五、鼓励企业拓展罗定市外市场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罗定市外年完成施工产值超2亿元部分,超额部分每增加1亿元奖励企业2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在罗定市外年完成施工产值超1亿元部分,超额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的奖励企业1万元。
六、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落户
鼓励建筑业企业落户罗定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支持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在罗定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凡原注册地在外地的建筑业企业,迁入本市落户注册的,具有特级资质、一级资质的(资质重新就位后,对应为综合资质、甲级总承包资质),存续二周年以上的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
支持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和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建筑产业集群。相关奖励政策与其他行业一致,具体按照罗定市总部经济有关扶持政策执行。
七、切实减轻企业资金成本
推行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领域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八、加强对建筑企业信贷扶持
进一步拓宽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将政策性融资担保向建筑业企业拓展。鼓励市金融机构对具备竞争力、信誉较好、业绩优良的骨干企业加大资金信贷支持力度,优先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九、鼓励科技创新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促进综合、甲级建筑业企业R&D经费投入,提升企业R&D水平。搭建公司化运作的实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组建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工程试验基地、企业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新创建国家级、省级、云浮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每获得一项国家级、省部级工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建筑业企业与有关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合作的,按企业实际合同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认定为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建筑业企业奖励50万元,新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完成单位排名2-6名的奖励减半)。
加大对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列入市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的项目,验收通过后,按投入额的15%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建筑业企业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按有关政策执行。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22年 月 日
现向广大市民群众征询意见建议,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广大市民群众对《关于扶持罗定市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邮件等形式于2022年7月2日前向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东路251号,电话:0766--3882758,邮箱:ldcxjs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