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罗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1 11:34:50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通告》制定的背景

  在人们传统观念里,所谓的“年味儿”在很大程度上是燃放烟花爆竹所烘托出的氛围,春节期间和家人一起燃放烟花爆竹也是成长过程中的美好记忆,这也是很多人选择甚至冒险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原因。

  现代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居住人口密度大,燃放烟花爆竹不当会带来以下10种危害:①引起火灾,罗定市市区范围内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②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罗定市市区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③对老人和近距离燃放花炮者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耳聋;④污染空气,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在空气中形成的酸雨,造成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使雾霾加重。据了解,罗定市区2018年春节期间空气中的PM2.5日均含量为66 1ug/m³,相比往常还是不理想的,造成此后果的根源就在于燃放烟花爆竹。而《2013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分析》分析指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导致PM2.5浓度快速上升,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空气污染;⑥有专家指出,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大海,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绝迹;⑦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使人难以入眠,学生无法学习,电视无法观看,行人受到惊吓,病人胆战心惊,心脏病人引发生命危险;⑧垃圾成山,新闻每年都有报道,我们的环卫工人春节期间在市区每年都需要坚持清理烟花爆竹残屑等废弃物数十上百吨,动用数十辆清运车辆,他们无法与家人团聚,劳累至极,不得休息;⑨燃放烟花爆竹,增加群众负担,每次燃放鞭炮花费上百至数万元不等,浪费巨大;⑩烟花爆竹制造、装卸、运输,随时都会爆炸,是流动的炸弹,容易造成火灾等突发事故。

  随着物质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升,人们呼吁环境更美一点、假期更静一点,污染更少一点,公共安全更好一点。人们逐渐意识到既需要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也需要移风易俗,逐渐选择、适应更健康、更无害、更文明、更环保、更有意义的节庆方式。据统计,截至2017年2月,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省会市10个、地级市91个、县(市)343个;764个城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其中直辖市4个、省会市15个、地级市174个、县(市)571个。

  二、《通告》制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2.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1.第二十八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2.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云浮市公安局2017年11月21日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公网发[2017]853号)。

  (六)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通告》制定的理由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广东省多地已经实行烟花爆竹禁限燃的相关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罗定市在1996年就已经出台了禁燃的相关政策,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地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禁燃范围却没有相应变化,导致在城乡结合部等关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屡有发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函(粤环函〔2018〕240号)》表明,2017年春节期间,由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我省多地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不利于各地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罗定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培育绿色生态城市品牌。压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罗定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依据当前罗定市的实际情况,扩大禁燃区域,加大禁燃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以巩固罗定市烟花爆竹禁燃二十多年取得的成果,保障人们的切身利益。

  四、《通告》的内容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东起: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至环市东路向南五百米范围内至迎宾路(包括双东十六垌、龙凤村、素龙大灼塘、陈冲、塘屋、应掌岗、塘五、埇塘、马河、梁屋新村、新民村(富有堂)、罗汉堂、大柳围、田里围、新田村、高楼岗、榃阳岗、新塘岗、屋面岗、潭井下村(新屋顶))

  南至:迎宾路--迎宾路东侧商铺向东一百米范围--信令加油站--素龙圩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罗定素龙中学--素龙敬老院--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素龙新村--迎宾路西侧商铺向西一百米范围--环市南路--环市西路

  西至:环市西路--良眉村--罗岑高速公路

  北至:罗岑高速公路(环市西路延至良眉村与高速公路交界)往东至高速公路双东收费站广场段,以高速公路为界包括高速公路底

  上述封闭曲线区域范围内均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2.禁放区内,未经公安部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3.禁放区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4.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罗定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罗府〔2018〕26号)同时废止。

  五、《通告》实施带来的影响

  通过专家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类似案例的研究,经过梳理总结,得出《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制定及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负面影响和风险主要来自于决策风险、与社会的适应性、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社会情绪和媒体舆论等六个方面。

  1.决策风险

  任何一项决策,都是在一定环境下,按照一定程序(流程),由单个人或集体做出的。决策不仅是一个客观过程,还涉及个人情感及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因此,导致决策风险的因素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客观因素如信息不充分,决策机制不健全等,主观因素如决策者能力不足,受情绪、成见影响等。随着决策机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客观因素在决策风险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小,而主观因素将越来越大。《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制定及实施牵涉面广,其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程度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通告执行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性与社会诚信度密切相关,如果整体社会诚信度不高,会导致群体间不信任程度加深,不信任状态固化,主要表现为党群、干群、警民、民商等矛盾冲突加剧,导致社会群体间的不信任程度增大,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发展,阻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通告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之一。

  2.与社会的适应性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会不断涌现新事物,新事物的产生或多或少会引起与社会的适应性问题,人们对任何新事物的接受和适应需要一定的时间。罗定市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推进在初期也会引起与社会的不适应性问题,通告的执行和实施会对人们的收入、生活质量水平、就业、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产生影响,处理不当会引起社会不稳定,是通告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之一。

  3.公共管理

  本通告禁燃范围较广,除了罗定市的老城区,还新增一些老城区的周边区域,通告的执行实施将对罗定市产生积极的影响,大幅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但是,全面禁燃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引起公众的不理解、不适应,在通告执行过程中由于工作方案不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恰当,会产生各种问题、矛盾和冲突,严重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些风险都将极大地考验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这也是通告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之一。

  4.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近年来,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深层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公共安全问题逐渐凸显,人们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过程中,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社会矛盾不断涌现,价值观日益多元化,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另外,政府职能在转换过程中对社会调控能力弱化,影响对公共安全的管理效果。罗定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不仅涉及每个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在通告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处理不当就会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危害全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通告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之一。

  5.社会情绪

  社会情绪源于社会矛盾,也对社会矛盾产生反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各种社会压力扑面而来,越来越多消极社会情绪影响着现代人的生活。罗定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可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使群众产生反感、抵抗情绪,严重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成为通告执行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之一。

  6.媒体舆论

  罗定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在制定和公众参与过程中,均通过媒体、网站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向公众解释说明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在禁燃实施区域也进行了现场公示,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通告得到大部分居民以及周边单位的大力支持,但通告执行实施过程中仍会发生各种不可预知的情况,如果网络报纸等媒体报道不实,甚至恶意炒作的话,将为项目带来一定的社会舆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