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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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云浮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罗定市委聚力实施“六大行动”,围绕《罗定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聚焦关键环节,系统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坚持学思践悟,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建设效能。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实效。二是深化学习形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率先推动云浮市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联学”机制,形成“纵向牵引、横向互动”学法用法新格局。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16次,镇(街)开展学法260多(场)次,村(社区)开展学法活动2100多(场)次。通过“双百”宣讲、法治建设结对提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专题研讨与学习交流56场,参与党员干部超过2300人次。
(二)强化依法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编制出台《罗定市外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管理办法》、《云浮市罗定市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规范部门依法完成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动态清理机制,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16次,发布并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住建领域2件已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对水务、公安、自然资源领域的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延期实施。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完善依法行政机制,明确统筹推进社会工作职责,压实属地责任。设立市产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规范园区管理体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二是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全面建立并公布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相关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一步厘清县镇权责边界。三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禅城区—罗定市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动办事标准、流程、时效等与粤港澳大湾区接轨。《云浮市2025年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中罗定市综合得分90.72分,位列云浮市第二。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提升准入效能。我市2024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价为“优秀”,排名云浮市第一。四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粤桂联通廊道建设,深南高铁罗定站有序推进,罗岑铁路、云浮(罗定)机场、南玉铁路—广湛铁路连接线等重大项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设,市司法局联合市工信商务局组织涉外法律专题培训,邀请大湾区资深律师开展辅导,助力外经贸企业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服务全市贸易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质效稳步提升。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21个镇(街)已全面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机制,由镇(街)副镇长(副主任)兼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基础。二是统筹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改革。先后出台三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目前已协同25个执法部门、覆盖28类企业行业、串并联112项检查事项,市直各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检查企业112家,将原本需要进行506次检查压缩至112次,减少率达78%,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进一步完善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在云浮市率先出台《罗定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50宗,发出督查整改函11份。深化“粤执法”平台应用,全市上线“粤执法”单位38家,累计办理案件15602宗,平台案件总量居云浮各县(市、区)第二位。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调研督导作用,推动各部门扛起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年度专题述法制度,连续6年实现县、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畅通“府院联动”渠道,实现行政复议应诉“两降一升”目标要求,与2024年相比,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降低至15.4%,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从15%降低至10.8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96.72%提升至100%。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驻率达100%,实现事项标准与省、云浮市统一,线上线下指南一致。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实施“红黄牌”监督、领导驻窗等机制,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窗口共受理业务30.15万件,通过云浮市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办件业务18.64万件,其中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受理业务6.07万件,按时办结率99.99%。累计实现“跨省通办”668项、“跨市通办”2346项。“粤系列”服务覆盖全部21个镇(街)及336个村(社区)。
(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一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得到有效监管,未发生脱管、漏管和虚管现象;安置帮教对象全部落实妥善安置。二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行政部门调解+人民调解”四方联调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联同14个市直部门调解室负责人、24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负责人、21个镇街调解委员会主任组成罗定市调解专家库,推动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261宗,成功调解4244宗,调解成功率达99.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约3753万元。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12348广东法网驻网服务需求响应率全省排名第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连续11年实现全覆盖,累计提供法律服务达2万件。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连续5年合格率100%。推行“最多跑一次”“两个减免”“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公证措施。四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落实常态化学法制度,实现市直单位、21个镇(街)和336个行政村常态化学法全覆盖,全市司法系统和11个律师事务所组建“15人普法讲师团”,开展巡回讲法3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能力有待加强。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仍显不足,“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执法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基层执法力量和专业能力相对薄弱。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不够高,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水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拓展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加强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相关法律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执行与事后评估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废止和解释工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权明责,规范建设,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
(四)推进全民普法,增强依法治理能力。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九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群体普法工作,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品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