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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01-10 14:56 来源 :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 -字号:



2024年,罗定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云浮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罗定市委聚力实施六大行动,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法治罗定建设水平,为罗定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重点课程。二是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阵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点建设,推动各级党政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活动,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结合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药科大学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学者授课,着力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把握法治领域改革方向,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推进全市贯彻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制定印发《罗定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中共罗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市的正确方向,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法治基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年度述法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持续推进县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连续5年实现全覆盖。

(三)持续开展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和系统思维,筑牢法治信仰的压舱石一是持续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202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共15次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列入议题。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目前,全市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均已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三是开展学法专题学习和考试。2024年组织约2万名干部职工参考,占云浮市考试人数近40%,参考率达98.9%,合格率达99.96%,优秀率98.84%,平均分达99.35分。

(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推动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的工作,并压实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罗定市水政监察大队撤并入罗定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罗定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更名为罗定市城建管理服务中心。二是落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印发罗定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第二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推动企业减负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市各单位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19次,检查企业45家。

2.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一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和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案件审核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市司法部门对市政府及各部门送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开展合法性审查,累计完成审查11次。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对发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备案,2024年共备案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四是开展实地督查。根据上级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工作,未发现市直部门和镇街政府存在违法设定罚款、违法实施罚款、趋利性处罚、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执法扰企等六大项问题情况。五是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截至2024,罗定市17镇(街)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多次组织各执法部门参加专题培训班,定期组织及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12,全市共持有执法证1316人。二是提高云浮粤执法办案使用效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12月底,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累计应用云浮粤执法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案件12220宗,案件总量位居云浮各县(市、区)第一。

(五)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4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9件,办结139件。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扩大受案范围,降低受理门槛。二是提高办案质效。严格遵守案件审理期限,杜绝无故超时限办案,增强行政复议文书的说理性和释法性,提升人民群众的可接受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标准。确保本地区对同一法律法规适用基本一致、对同类案件审理认定的事实及结案方式基本一致,实现同案同判。

2.强化行政应诉规范管理。积极推动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已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40件,审结135件,出庭应诉率96.43%一是重视调解的作用。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首要目标,推动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公正高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是重视问题检视,抓好整改落实。围绕案件受理、实体审理、程序审理、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评查,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之处败诉原因。

(六)加强基层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时间节点和重点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30场次,法治讲座1100场次,派发普法宣传读本和折页约9万本,派发宣传礼品约3万份,惠及群众约14万人次,为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组织2024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市科学技术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等3个被评议单位均被评为优秀;积极开展普法阵地建设,选取船步镇甘步村、围底镇寻贤村、生江镇双脉村、连州镇连北村和黎少镇泗片村作为2024年度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社区)。二是全面优化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4件,其中刑事案件800件,民事案件574件(承诺制申请13件),市域通办26件,提供咨询服务约1400人次,为400多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涉案金额约800万元。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调处、政策法规宣传、基层治理参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构建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N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督促挂村(居)法律顾问在一月一次驻村问诊期间向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或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我市64名村居法律顾问已对我市全体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共600多场次。四是提升公证业务服务效能2024办结各类公证案件1339宗(国内民事经济案件957宗,涉港澳台案123宗,涉外案件259宗),公证业务收入约85万元。五是用好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在4月、10月组织公证员、律师轮流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值班工作,值班出勤率100%,咨询服务量3448人次,需求响应率排全省第一,12348广东司法行政任务与督办系统共接收工单5宗,已办结5宗,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六是构建立体化大调解体系。2024,我市共排查矛盾纠纷4642次,调解矛盾纠纷4227宗,调解成功4211宗,调解成功率99.62%,调解涉及金额2240.87万元;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举办2024年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切实增强各类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重点推动镇(街)根据本地产业特点、职能工作等探索培育品牌调解工作室和金牌调解员,构建多元调解力量,目前全市已组建人民调解队伍380支共2368人,15个市直部门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站),有37名调解员,21个镇(街)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24个(其中附城、素龙、太平各2个)。七是严格把好社区矫正收、管、解三道关,全市共在册454名社区矫正对象无出现脱管漏管,无发生安全事故。

(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1.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更完善。一是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时把多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明确设在部门。二是整合市工信局与商务局,组建市工信商务局,深化经济机制创新。三是组建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加快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建设。

2.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办理效能。一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目前我市行政许可实施清单数638项,减时间95.51%均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办件信息红黄牌监察机制,促进政务审批效能的监察提升。三是深化跨域通办”“全市通办服务。今年我市先后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深圳市龙华区、阳江市阳西县、肇庆市封开县、阳江市阳春市共新增5个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全市通办120项,跨省通办668项,跨市通办1874项。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等政务数据共享。目前一网共享平台共录入39个部门共1295条数据目录数,将能够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在开放广东平台进行公开,共开放了507类数据,并持续挖掘各部门可开放数据录入平台。五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我市21个镇(街)和336个行政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已完成。六是推动政务服务延伸。我市下放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共163项,粤智助政务自助机可办事项313项。建立帮办代办机制,成立21个镇(街)帮办代办延伸服务机制、政务服务进园区机制,帮办代办事项322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出台《罗定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2024年行动方案》,提出10大主要任务55项工作目标,明确部门分工职责,扎实做好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二是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围绕妨碍公平竞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办事不方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中介服务不规范”“行政执法不规范”“拖欠账款”“形式主义8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全部已完成整改。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准入工作制度,同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线索的公告,完善投诉举报渠道。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差距,学习研讨有待深入。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仍需加强。在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时力度不足,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深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仍需提升,规范执法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四是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对比珠三角城市,罗定在企业开办、建筑许可、水电气获得等方面的便利度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学习先进地市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充分利用营商环境对口帮扶交流机制,主动向禅城区对口部门学习优秀改革经验,结合罗定实际,因地制宜复制推广。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完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提高执法专业性和公正性,全方位打造规范、专业、公正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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