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罗定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罗定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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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罗定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罗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析了 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共罗定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认为中共罗定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大会确定今后五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 力度,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顺利实施“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开创罗定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云浮市纪委监委和罗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顽强拼搏、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罗定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