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扩大品牌影响力,培育一批拿得出、叫得响、受欢迎的罗定市优质农产品品牌,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十大好物评选推介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二、组织单位
活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协办。成立2025年罗定市十大好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股,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三、评选范围
在我市境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加工的农特产品。
四、评选标准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罗定市登记注册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三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或产地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记录,无其他不良记录。
3.注册并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
4.销售的农产品附带追溯码或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
5.畜禽产品申报主体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备案、环评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6.其他可证明申报主体条件优越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产品条件
1.申报的产品既可以是初级农产品,也可以是加工品,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产品。
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市内同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具有注册商标或一品一码,且在有效期内, “三品一标”产品优先。
3.其他有效证明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的相关资料。
五、评选步骤
1.主体申报。经营主体结合自身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罗定市十大好物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联系人:彭小姐、邓小姐、陈小姐、谢先生,联系电话:0766-3882866。
2.组织评审。由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十大好物进行评审,确定候选名单,按有关程序进行研究确定。
3.公示表彰。评选结果在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在罗定市庆祝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罗定稻米文化系列(“土特产”推介)活动上予以表彰。对获评“罗定市2025年十大好物”称号的企业,给予授牌表彰。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