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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罗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81MB2D266012/2025-0010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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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农业龙头企业考评和管理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06〕80号)(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根据《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企业农产品销售收入必须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带动农户必须在200户以上。

  二、申报数量

  各镇街、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申请。

  (二)其他企业按如下程序申报:

  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报,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由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盖公章,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均需在2025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二楼乡村产业发展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生产基地(加工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5.企业提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复印件10份),以及不少于所带动农户30%的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6.企业带动农户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原则上由镇街农业部门提供);

  7.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2024年纳税情况证明;

  8.企业2024年度无拖欠职工工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等情况的承诺说明;

  9.企业征信情况或银行信用评级情况;

  10.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11.企业及产品竞争力情况材料;

  12.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介绍材料(约1000字);

  1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要有材料目录和页码)。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各镇(街)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确保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伪造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6-3882827)

 

  关于开展2025年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函.pdf 

  附件1:罗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