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浮市水稻机收减损激励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农办〔2022〕38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水稻机收减损)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农农计〔2022〕82号)的要求。制订罗定市水稻机收减损激励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罗平镇榃东村,围底镇泗和村、五华村、杨村、文岗村,船步镇船东村、炉埇村,太平镇洞美村,泗纶镇胜乐村、山栗村水稻种植面积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田块开展试点,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机手遴选,选择确定11名从事机收服务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机收经验,持有有效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罗定籍正常年检装配北斗卫星记录仪且性能优良的收割机)的农机手参与水稻机收减损试点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按文件的相关要求核定,对在试点中完成水稻机收作业损失率低于3.5%的农机手给予奖补。在广东省粤农服务(北斗卫星)网络平台监测审核后,下列机手享受罗定市水稻机收减损激励机制试点工作作业激励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3823519,联系人:黄锐、陈卫东。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