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3〕1号)、《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 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将罗定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联系各业务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农业股)的形式,反映罗定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至4月19日
受理电话:0766-3723509 罗定市财政局农业股
附件1:罗定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2:罗定市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罗定市2022年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的考核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xls
附件5:罗定市2022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xls
附件6:罗定市2022年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明细情况表.xls
罗定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