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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3-10-18 16:54 来源 : 本网 浏览次数 : -字号:





罗府办函〔2023〕78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罗定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如遇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罗定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


  为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2〕17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履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个监管环节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高效协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以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带动各相关部门共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坚持普法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注重释法说理,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坚持公开公正。推进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任务清单阶段。

  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分期分批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任务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我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的“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抽查计划等文件执行。

  (二)开展联合检查阶段。

  依据检查任务清单,牵头部门要做好“综合查一次”的牵头工作,联合部门要配合做好落实,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总责,与联合部门充分沟通,形成联动机制,防止多头检查情况的出现。“综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按照《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函〔2021〕133号)要求,深化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事项的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要全面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网上办案,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依法行政。

  (三)查后依法处理阶段。

  “综合查一次”检查情况应当按照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依法作出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推行初次违法免罚模式处理;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办理;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及时移送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综合查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检查结果运用阶段。

  牵头部门要依托“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共享“综合查一次”的检查情况,避免重复检查,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综合查一次”既是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先试。要充分认识推行“综合查一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精心实施,精准发力,确保顺利推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使用水平。对于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综合查一次”,各部门要提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综合查一次”依据、流程等相关要求,保障“综合查一次”协调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牵头部门及联合部门要高度负责,对属于本部门的检查事项,及时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防止出现多头检查的情况。由于多头检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要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指挥棒作用,促进“综合查一次”任务完成、形成长效机制。要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综合查一次”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破解问题。要加强过程监督,建立工作进展定期汇报制度,通过专项监督的方式,适时组织对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和未依法及时公示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检查任务、检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等情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要求。

  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罗府〔2020〕41号)《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二批)的公告》(罗府函〔2023〕57号)等文件,如“综合查一次”清单当中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事项已下放至各镇街行使,则由各镇街作为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监管领域中投诉、举报的案件或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开展相关行政检查的,有关行政执法主体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职责的常态化、长效化。

  

  附件:罗定市“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第一批)



附件

罗定市“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部门任务分工

1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政府

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检查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等情况

联合部门1

市消防救援大队

对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

对企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联合部门2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对排放污染物的检查

检查企业水、固体废物等的排放和污染防治情况

2

对娱乐服务企业的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市文广旅体局

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检查

娱乐服务企业

现场检查

对娱乐场所为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检查;对娱乐场所是否按规定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及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的检查

2

对娱乐服务企业的联合检查

联合部门1

市公安局

对娱乐场所治安监督的检查

娱乐服务企业

现场检查

检查娱乐场所录像设备、报警装备、防护设施

联合部门2

市消防救援大队

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

检查消防设施、通风燃气等装置及完好情况;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台账建设情况

联合部门3

市卫生健康局

对娱乐场所卫生许可的检查

检查娱乐场所卫生许可情况

3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现场检查

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联合部门1

市公安局

对安全驾驶的检查

检查是否存在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规运输等情况

联合部门2

市应急管理局

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核查承运车辆的危险化学品“一品一码”

联合部门3

市市场监管局

对车辆罐体容器检测检查

检查车辆罐体容器检测有效期

4

对矿山企业的联合检查

牵头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各镇街政府

对矿山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矿山企业

现场检查

检查矿山企业开采资质、采矿许可范围

联合部门1

市应急管理局

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联合部门2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对矿山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的检查

检查矿山企业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落实情况

联合部门3

市水务局

对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情况的检查

检查矿山企业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联合部门4

市林业局

对矿山企业用林情况的检查

检查矿山企业占用林地及林地复绿情况

联合部门5

市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检查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查企业对重大气象灾害是否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

联合部门6

市卫生健康局

对矿山企业职业卫生情况的检查,

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检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情况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上级驻罗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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