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6号)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等有关规定,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罗定市连州镇平北众和堂药店”等1间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2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注销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罗定市连州镇平北众和堂药店 | 陈河洲 | 粤DB2123453 | 2024-05-15 | 2024-05-09 | 不再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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