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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7-08-21 00:00 来源 : 罗定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拟通过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搅拌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罗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搅拌站项目

2、建设地点

罗定市素龙街道龙税村委原龙税岗城砖厂

3、建设单位

罗定市泓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5、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15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砂石料场和生产区、水泵房、员工宿舍、办公用房、搅拌楼(2座)等,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项目搅拌机及运输车辆冲洗水、场地清洗用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水泥仓呼吸孔和仓底粉尘、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水泥仓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以及堆场起尘。料仓粉尘通过仓顶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气孔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装载机、砂石下料及运输车辆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使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搅拌运输车辆和生产设备清洗废水中含的砂石以及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产生的水泥砂石浆,该沉淀物经过砂石分离系统设备分离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

1)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TSP)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噪声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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