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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6-11-21 00:00 来源 : 罗定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拟通过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

2、建设地点

罗定市华石镇

3、建设单位

罗定市鸿正陶瓷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基本情况

罗定市罗宝陶瓷有限公司耐磨砖生产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位于罗定市华石镇,总占地面积100000m3,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主要生产建筑用耐磨砖,设计产量米黄色耐磨砖500m3/年,粉红色耐磨砖440m3/年。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球磨车间废水、磨光废水、煤气发生站冷却水和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

废气:该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喷雾干燥制粉工序、压型工序、窑炉烧成工序、原煤筛选工序、包装泡沫用燃煤锅炉和原料场、输送带等工序。喷雾干燥制粉工序废气经过沉降室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型工序和原煤筛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窑炉烧成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气的燃烧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 过 5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包装泡沫用燃煤锅炉废气经麻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 经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场、输送带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通过洒水防尘、加高挡风墙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候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搅拌机、提升机械、空压机、鼓风机、输送带、抛磨光设备等。通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并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噪声经上述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焦油属于危险废物,通过与酚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喷入球磨处理后进入窑炉焚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或者回用,生活垃圾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一、燃煤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标准。喷雾塔、辊道窑中烟(尘)气排放达到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也达到参照执行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表5及环保部修改单公示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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