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过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罗定市黎少中心卫生院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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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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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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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少镇广海西路26号(卫生院原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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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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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黎少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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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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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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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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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项目包括一幢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二层半住院楼和一幢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三层半的肝病专科楼。项目不设饭堂和职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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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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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废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封处理。
废气:项目不设锅炉和饭堂,无废气产生。
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通过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固废:主要为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云浮市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
(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
(2)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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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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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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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2016年9月1日